第131章 悬案电影 李璐璐的第(1/3)

    悬案电影 李璐璐的第

    对于新书, 李璐璐已经开始下笔了,书名就叫《我在秦朝那些年》。

    她之前认为可选择的女性角色有三个, 一个是芈八子,也就是秦宣太后,这个人很有权力,人生也很精彩,但是她的时代还是太过靠前,与大家熟知的秦始皇统一六国这段历史有些远,不够苏, 或许以后可以考虑。

    还有一个就是赵姬,也就是秦始皇嬴政的母亲,她的人生也够精彩,纠缠着吕不韦、赢异人这个皇帝等等,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只可惜她与预订的男主嬴政是母子关系, 后期关系还崩了,结局不算很好,李璐璐思考了一下之后暂未动笔。

    但是在她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历史人物之后, 立马就放弃了赵姬,她选中了一个正史里面也有记载的人物——“巴寡妇清”。

    这个女人很传奇, 《史记》里面只是寥寥几笔,显示她有钱,能守家业,还能见面秦始皇, 秦始皇还为她修筑“怀清台”。

    而她的生平、年龄、样貌等等却完全没有记载,又给了李璐璐很多想象的空间,于是李璐璐能创作的余地就很大了。

    李璐璐一上来不想上“魂穿”这个概念,总感觉那样需要自己在现实中遇到个什么劫难。

    自己读者群体那么大, 上次签售会就看得出来好些人不理智,太过激了,万一模仿搞个大事出来,她这个作者心里也不好受。

    因此李璐璐还是安排“身穿”,女主从现实带着身体穿过去,正好巴寡妇清出身来历成谜,这不正好对上吗?

    历史上她发现了一个巨大的丹穴,也就是“朱砂矿洞”,后来还为秦始皇修建皇陵提供水印,就安排一个地质学家身份,了解当地矿脉,会寻矿脉吧。

    至于她寡妇的身份,还是编一个吧,在遇到秦始皇之前就不要和其他人有什么感情纠葛了,假借寡妇身份发展,设定她很崇拜秦始皇,之后发展一段感情戏。

    用巴寡妇清这个身份,提供大量的财力,协助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皇图大业。

    至于后来的结局,李璐璐还没考虑好。

    一个想法是改变历史,让秦始皇不要这么早死,让他避过出巡时候被人刺杀的死劫,活到五六十岁,取了女主做皇后,生个孩子继承江山,使得秦朝不再二世而亡,而是传了十个皇帝,大约三四百年。

    还有一个线路就是不改变历史,先做了秦始皇的皇后,之后再生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在秦始皇暴毙之后和嬴胡亥、公子扶苏等人争皇位、平民乱。

    先扶持一个皇帝垂帘听政,之后再做女皇,走武则天的路线,抢了武则天历史上第一个女皇的位置。

    再传位的时候可以传给自己的儿女,或者因为穿越身体无法生子女,老年又穿回现代。

    结果一看史书,她做了皇帝的那一段加入了进去,但是她死后秦朝还是立即亡了,照样开始了大汉,历史又被修正回了原来的轨道。

    女主角穿越的事情好像大梦一场,但是她回到兵马俑、秦始皇陵时,却可以清楚地记得里面所有情况,她成了考古人员,帮助专家复原兵马俑,打开秦始皇陵。

    李璐璐觉得后面一个结局要好一些,但是会不会抬过于惊世骇俗?而且好像后期部分太多,男主死得太早,感情戏太过于单薄了?

    李璐璐不管了,先动笔写前期的故事,她总觉得故事写着写着里面的人物就会活起来,会自己有想法,知道情节如何往下发展,故事如何往下推动,她到时候再看看故事会是一个如何的走向吧。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悬案》这部小说太火了,电影制片厂想要把它拍摄成电影。

    之前好几个电影制片厂来和李璐璐接触过,但是李璐璐现在名声大了,钱也多了,不可能再接受昆明电影制片厂当年拍摄《边寨趣事》那种条件了,她的要求很高,很苛刻。

    首先,就是电影版权要永远在她手里,她会授权这个电影制片厂十年,十年里她们可以拍摄一版、两版都可以,也可以发行,但是十年后必须收回,李璐璐可以授权其他人拍摄电影。

    其次,拍摄出来的电影李璐璐也有版权,还有版权分红,她还有最终决定权,如果改编得不和她的意,她可以撤回版权,禁止电影上映。

    电影票房好了,她还要一笔票房分红,是利润的5,这可是开先河的,前无古人呀!

    简直是妥妥的“霸王条款”了,这些条款一出,可把来商谈的那些电影制片厂的人气得够呛,纷纷摇头走了,他们看笑话似的看着李璐璐,等着她的版权烂在自己手里。

    李璐璐却无所谓,她知道后世里一些很火的言情小说都能卖到千万以上的版权,还可以电影卖一次版权,电视剧卖一次版权,之后过几年再拍再卖。

    她可不着急,她也不差钱,就这么等着呗,总会有人有眼光的。

    老实说,现在虽然改革开放开始了,市场经济做主了,但是发展却并没有那么充分,电影制片厂还在走着老路子,没有看到她这个当红作者的号召力,没有看到票房的作用。

    她也不想和他们多谈,历史会教他们做人的。

    后来,总算是有一家敢吃螃蟹的“四川峨眉电影制片厂”来联系她,答应她所有的条件,还派编剧来和她沟通改变稿件。

    李璐璐爽快的答应了,只要电影制片厂答应了她十年后回收版权和票房分红,她其实不太在意版权费用,象征性的收了一万块钱意思意思而已。

    但是李璐璐不知道,她的一万块钱的版权费对于四川峨眉电影制片厂也是一笔天价了,为了是否立项和支付这一大笔费用,厂里可是吵翻天了。

    好不容易才由韩毅之这个导演争取来,因为他太爱这个作品了,也看到了它的票房潜力,立下了军令状,还得到了他作为电影厂副厂长的老爸的支持,才能成功。

    编剧很耐心,来到北京和李璐璐磨合研讨了三个月才定了剧本。

    当时李璐璐正在努力编书,基本没有很大的精力自己动笔,只是嘴上说说,全靠这位靠谱的编剧。

    韩毅之作为导演,也来过北京十来天,和李璐璐以及编剧谈话,碰撞思想火花,最后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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