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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一不小心给自己挖了个坑。



    自家两个作者一转眼就打了个天昏地暗,天少看得目瞪口呆,“这人……”他的目光扫了扫向晨,“比你还狠啊。”



    向晨不语。



    “是个干大事的。”天少慨然道。



    



    两人回到家,向晨就进房洗澡睡觉去了。向晨素来是早睡星人,现在还天天说自己年纪大了,熬夜会死的那种。



    谁知,天少在半夜的黑暗中迷迷糊糊一睁眼,便看到门缝透进几缕来自客厅的光线。



    天少觉得奇怪,向晨房间里就有浴室,起夜也不用出客厅吧?



    天少朦朦胧胧地一边想,一边从被窝爬出来,下床,蹬上拖鞋,开门出去。



    向晨的脑袋正拱在冰箱里,屁股撅在外头,翻找着什么,听到声响,站直身子回头,“吵醒你了?”



    “你在干嘛?”天少抓了抓乱蓬蓬的短发,向他走过去。



    “找可乐。本来不想开灯的——”向晨解释到一半就被天少打断了,天少眉毛一挑,“可乐?你说好的养生呢?”



    “突然想喝。”向晨说。



    “我们家有这玩意儿吗?”天少说。



    向晨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易拉罐,“我记得你之前叫的外卖有送。”



    天少难以置信地看了看可乐,又看了看向晨,“来都来了,我也喝点。”



    “这是最后一罐。”向晨说。



    天少:“……”



    向晨:“……”



    “再见。”天少转身回房。



    “我可以分你一半。”向晨在他背后说。



    “不喝了。”天少决绝道。



    一分钟后,天少又噌噌噌地从房间里溜出来,“分我一半。”



    这就是所谓的「真香也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向晨已经靠着沙发坐在了地毯上,面朝落地玻璃窗,望着什么也望不到的远方。听到天少的话,向晨扬起一个「我就知道」的笑脸,把已经拉开口的易拉罐递过去,“就这样喝吧,要不你去拿个杯子。”



    天少看着明显被喝过几口的易拉罐,一时怔住了,犹豫着要不要接。向晨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对于私人空间和私人物品的界限都理得泾渭分明,却好像唯独不介意和他分享食物。



    见天少迟迟不接,向晨轻轻一晃罐子,“不喝了?”



    “喝。”天少一把接过,挨着向晨身边盘腿坐下,一仰头便恶狠狠地灌下一大口。



    “我说你怎么有沙发不坐非坐地上?”天少喝够了,把易拉罐递回给向晨。



    向晨拿过罐子,随手搁到两人中间的位置,目光依旧遥望远方,“失眠了。”



    向晨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天少也不跟他计较,“终于失眠了?你不是说这阵子都睡得挺好的么?”



    “都是累的。”向晨说。



    今天也累,只是今天的重重心事压过了疲惫。



    “你知道么,”向晨的视线始终没有转向天少,低沉的嗓音却是朝着他而去的,“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个天赋型选手。”



    “嗯?”天少凝视着向晨的侧脸,半是茫然半是清醒地应了一声。



    “我还记得,我们是小学三年级开始上作文课的,”向晨说,“从我写第一篇作文开始,作文就是我的强项。那时我以为每个人能都做得到的事,只有我做得到。”



    向晨娓娓地说着,天少静静地听着。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几乎整个学生时代,向晨都因作文出彩而成为语文老师的宠儿。



    高三时,在一次模拟考中,向晨写了一篇抨击教育体系虚假幻想的作文,偏偏改到他这份卷子的正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副校长,他以为自己会被拎出来抽一顿,岂知副校长并没有动怒,而是将卷子还给向晨的语文老师,说这样一篇文章她没法打分,让向晨的老师自行处理。向晨的老师便私底下问向晨,他想要多少分。



    这是向晨在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分数这种至高无上的东西,竟也可以自己选择。



    这件事传出去后,全班人蜂拥而至,围着向晨那篇史无前例的文章一同瞻仰,议论纷纷。这桩热闻甚至还传到了别的班,在整个青春飞扬又略显枯燥的校园里沸腾了好一阵子。



    那天,同桌对向晨说,也许他不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那个。但他是班上能写出这种文章的唯一一人。



    也是那天,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还说了一句话——向晨有成为一个作家的潜质,因为他真正写出了自己心中所想。



    这句话,向晨能记一辈子。



    人生的漫漫之途上,有很多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这些时间和其他许多时间一样,大多是重复之前做过的事,没什么意义的事,不值得记住的事。很久以后,回望过去,问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想不起来。



    但总有一些时刻,是独一无二的高光时刻,值得永远铭记在心底深处的高光时刻。



    正是这些高光时刻,串联起了独一无二的人生。



    这句话,就是向晨的高光时刻。



    向晨一直以为,对于未来的路,自己早已思考得清清楚楚。除了自己认定必须要做的事,别无它途。他的人生,只能以一种方式活着,那就是写作。



    向晨的声音很轻,在这静谧的夜里却很清晰,清晰得仿佛从他喉咙里发出的每一个字音都那么轻盈地划过空气,钻进天少的毛孔,游进他的心里。然后在那里来回骚动,不轻不重,非痛非痒,却时时刻刻令他心神不安,不知有股什么东西不停地冲撞着他沉重的躯体,想要获得自由和光明。



    天少时不时地点着头,向晨的话他好像听得懂,又好像一句也没听进去。他的瞳孔里映着的全是向晨,他那双棕黑色的眼睛,不大,却令人沉迷,他干净的皮肤,他浓密得恰到好处的睫毛,他脸颊的红晕,他的嘴唇……他脸上的每一根细纹,在那又年轻又沧桑的脸上铺陈出岁月的手笔。



    真好看。天少心中那道声音忍不住自言自语。



    天少猛地一个激灵,自己被自己吓得回过了神,忽然意识到他越来越不能跟向晨正常聊天了。尤其是在这么一个不正常的深夜里,和向晨两人独自相依而坐。



    可一碰上向晨直直望过来的目光,天少死活都说不出那句「我先去睡了」。



    脱口而出的是「你接着说」。



    向晨淡淡一笑,转头再度遥望窗外,“我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可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个loser。”



    他顺利考上985,顺利成为令全家人乃至近亲远戚为之自豪的天之骄子,以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却没有如家人设想的那样,成为人生赢家。



    就在27岁那年,也就是他到d市大约一年后,母亲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直到这时,天少才首次听到向晨深入谈及自己的家庭。向晨的姐姐已在外地结婚生子,母亲与二婚的丈夫在家乡一同生活。从那通电话里,向晨不经意地听出,母亲当前在继父家寄人篱下,过得极不开心。就是那平平淡淡的几句话,宛如一柄利剑,一击穿透向晨的心脏。



    也刺穿了他仗剑天涯的潇洒和快意。



    曾经,他离家是因为家人不支持他的职业。于是他倔强地孤身一人背起行囊,向远方进发,行走在路上的同时坚守梦想。



    他一直坦然接受自己的一无所有,哪怕默默无闻,清贫度日,也没关系。直至在那通电话里,听到母亲被生活压得那般疲惫的声音,他才惊觉,原来看似轻飘飘的一无所有,竟是如许沉重的负担。



    一旦他抬头正视,便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没有工作,没有对象,没有存款,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任何稳定的保障,这样一个27岁的男人,给不了家庭一丝一毫的回报。



    挂断那通电话的同时,向晨明白,他要投降了。



    他输了。他终究输了。



    他在自己的坚持面前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他清高的人生被砸得粉碎。他曾信誓旦旦地视金钱如粪土,他曾发誓绝不让商业的贪念影响自己的创作。他曾认定,他的文字一定要是最纯粹的东西。



    他以为他能够永远不让铜臭侵染自己的墨香。



    他错了。



    他以为他是墨香。事实是,他还是变成了铜臭。那是被粪土埋葬后弥漫天地的铜臭。



    赢了的,终究是铜臭。



    梦想属于自己,也只能属于自己。



    那之后,他开始疯狂研究星辰网的上位法则,曾奉为圭臬的创作原则不得不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快准狠的挣钱方法,质量都是浮云,曝光率和更新量才是王道。



    《非我族类》就这样被催产了。



    这是一个他酝酿多年的故事,在一瞬之间突然爆发,追求完美的他必须放弃完美,容忍赶稿的进程中必然伴随而来的粗糙、瑕疵和漏洞,那种壮士断腕的悲戚,只有一个视作品为生命的人才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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