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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只乌漆嘛黑的东西,因为冲势过强,直直闯进杂货铺卷帘门对面的货架——轰——啷啷啷——



    压抑在喉咙里的呼噜声因为这出意外变成呜呜啾啾的呜咽声。



    它前肢下压,长尾巴一甩一甩,撅着屁股费劲地从货架废墟中钻出来。



    这是一只训练有素的杜宾犬。只是跟林子墨记忆中的杜宾形象略有出入,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只立耳却没剪尾,大概率是主人心疼。



    林子墨手里紧紧攥住榔头把手,跟乖巧坐在面前摇尾巴的它对视。



    杜宾犬对他吐舌头,兴高采烈的。



    通过它全黑的兽瞳,脖颈上足以掠夺性命的外伤,以及左前肢露出的森白骨骼,林子墨断定这是一只丧尸狗。



    只是这丧尸狗大费周章撞开卷帘门冲他摇尾巴干什么?



    林子墨试探地对它伸手,明知它并不能给自己任何回应,但就是想问:“你认识我?”



    咂咂的脚步声又来了,那杜宾靠近两步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往后退,来回几遭,它终于挪到林子墨面前,慢慢地对他伸出一只狗爪子。



    脚垫粗糙,触及掌心都喇手,林子墨心头涌上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他轻巧地跳下柜台,这只大狗就毫不见外地扑到他身上,大舌头卷过林子墨脸面。



    它不会叫。



    “宿、宿主您真要养丧尸狗啊,它好臭的,而且这也长得太磕碜了,完全不符合您的身份呀!”



    一人一狗相对而坐,之前的杂货店店门被撞出好大一个豁口已经不再安全。



    城市人口密度大,在末世里居民楼,商场,学校,医院附近不到紧要关头不能靠近,主营衣食的私人小店为了吸引客人大面积选择透明橱窗,也不能进,绕来绕去,林子墨最后带着一狗一统缩进了这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雪糕批发店。



    蛋蛋对杜宾的吐槽从一见到它就没断过,林子墨真搞不懂蛋蛋怎么会对它有这么大的敌意。



    “不让我养可以,首先告诉我原因。”



    林子墨在店里找出一块没用过的抹布,给杜宾左腿上的伤口包扎上,虽然不能治愈丧尸狗,但起码看着没那么难受。



    包扎好,林子墨举起狗爪子,很是心满意足。



    “宿主大大,您想要原因那原因可就太多了,首先它太丑了,其次它都臭了,最后咱们是来做任务的,你带只丧尸狗算是怎么个事。”



    “就算我不养狗任务时间也不会缩短吧。”



    “可是养狗就意味着要消耗精力,宿主您现在自顾不暇养狗真不适合你。”



    “我为什么会自顾不暇,现在我孑然一身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养条狗要花费的精力还是负担得起的。”



    “就是不行啊宿主,万一丧尸王找上你呢!”



    林子墨没回答。



    蛋蛋以为是自己问到点子上了,更是照着这一点猛猛堆积素材:“你想想,万一丧尸王找上你拿着丧尸狗威胁要你乖乖就范,到时候这臭狗就是死也死晚了,它就是来拉你后腿的!”



    臭狗对着陷入沉默的林子墨歪了歪头。



    “这还不是最要紧的,本次任务时限一个月,那一个月之后呢?到时候宿主您拍拍屁股走了,臭狗却不能被你带走。”



    蛋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于情于理,按照您现在的状态养狗都不合适啊。”



    林子墨啧了一声,摸摸狗头:“你说得也对。”



    “这狗是不能养。”



    蛋蛋露出是吧是吧的得意表情,只是还没来得及表现在言语上,却听宿主话锋一转。



    “可是蛋蛋,你怎么就这样笃定丧尸王会找上我呢?”



    蛋蛋对此早有应对之法:“宿主,您这忘性也太大了,昨天您可是亲自把主角转化为丧尸啊,主角进步飞速,一旦成为丧尸王,就是您的死期了。”



    林子墨恍然大悟般长长哦了一声。



    他蓦地偏头向一边,正对着压在雪糕店门口不住晃动的冰柜。



    在蛋蛋瞬间凝固的表情下,他问:“蛋蛋,他现在还没成为丧尸王却来找我,你觉得我们之间谁能活下来?”



    蛋蛋不发一言,看着不远处一动一动的冰柜,活像是见了鬼。



    “……宿主,局长叫我回去吃盒饭呢。”



    林子墨笑得温良,歪着身子倒在杜宾并无起伏的坚硬身体上,说:“蛋蛋,我花了十万把你从局里买下,你要是走了局长可要承担十倍违约金啊。”



    林子墨一摊手:“虽然我很体谅蛋蛋每天的辛勤工作,但就事论事,目前情况过于危急,我不能再像前两个世界那样宠蛋蛋了。”



    蛋蛋急得汗液汩汩流下,环视四周,却无一人能向他伸出援手,只能眼一闭心一横:“好,宿主大大,人家不走了,人家这就跟您有难同当了!”



    林子墨满意点头,再次听到破门声,他表现出极高的接受度。



    眯眼适应片刻光线,他扬起脸,看向逆光的高大身影。



    老烟枪就是老烟枪,这种时候手里也夹烟,他把半截香烟塞进嘴里,甩了甩发麻的胳膊,弯着脊背钻进狭窄的雪糕店。



    这次换做他占领高海拔,搔搔落到眼尾的黑发,嗓音低沉沙哑:“你走的风风火火,我还以为你不要它了。”



    林子墨抚摸着杜宾脖颈上被铁链拴住摩擦出的血痕,意识到某种可能,笑意不达眼底:“叔叔,你找我有事吗?”



    男人扔了烟屁股,吐着烟气,也冲他笑:“叫叔叔也太难听了,我姓游,今年三十二,你就叫我游哥吧。”



    他咧嘴笑开,笑容开怀,没心没肺。



    “你长得好看,我脑子聪明,再加上咱们都不是人,完全能在这个世道横着走啊。”



    他说着蹲下身,大手不见外地摸过杜宾狗头,杜宾立时对他龇牙,却顾及着什么不敢上前,只能在喉咙里呜呜囔囔,似是咒骂。



    他又用摸过狗头的手点在林子墨鼻尖:“小弟弟,咱们合作吧。”



    林子墨眯眼看他,突然反手抓住他不安分的指头,缓声问:“理由。”



    男人的笑点歪得不能再歪,听见这话竟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漫出来,他重复林子墨的话:“理由?”



    “小弟弟,长得漂亮就是我要你唯一的理由。”



    听出男人是故意打岔,林子墨垂下眼睫,手指叩住杜宾柔顺的毛发,声音很凉:“我不喜欢听谎话。”



    男人耸起眉梢,眼底笑意还没熄灭,他突然凑近林子墨耳廓。



    “小弟弟,你真要理由我也不是不能给,但你确定能承受得住?”



    林子墨不甘示弱凑近过去,几乎面贴面,挑衅一般龇出尖牙:“我连变成丧尸的事实都能接受,还有什么能挑战我心理防线的吗?”



    男人眼皮一顿一顿往下收,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倒映的是林子墨张牙舞爪的身影。



    再次开口,话里少不更见的认真:“小弟弟,今天之前我给你的理由是要活着走出酒店,今天我跟你同为丧尸,我的理由是我要去北方基地,找到能从丧尸重新变回人类的血清。”



    说到现在,男人还是没告诉林子墨他的最终目的,不过林子墨也不在乎,因为男人在他身上从始至终看到的都是属于他自己的生路。



    他要通过林子墨活下去。不管是初见以为林子墨尚是人类想要拿他当人肉盾牌开路,还是此刻因为某种原因要林子墨伴他身侧作为护佑,他要的都是活下去。



    林子墨眯起眼:“我可以答应合作,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男人挑眉,示意他说。



    “你要保护我,随身护卫。”



    他的条件显然在男人意料之外,男人愣了一愣,嗤笑道:“大明星架子就是大啊。”



    男人不知从什么犄角旮旯了解到林子墨的身份,林子墨笑得假惺惺,道:“观众足够才是大明星,这称呼我受之有愧。”



    男人意味深长道:“观众数量多少算什么,关键时候还得看质量。”



    被觊觎的貌美丧尸



    游亦珩这个人, 已经不着调到离谱的程度,这种关头,他先是带林子墨去了宠物店和爬宠店, 名其名曰了解情况, 实则是想一饱眼福。



    “既然有丧尸狗,那丧尸鸟丧尸猪也得有吧。”



    这之后,又大摇大摆进了商场,直奔品牌男装,给自己挑了身板板正正的西装——可是这人连领带都不会打!



    林子墨没眼看,林子墨心说我远远躲开你还不行吗。



    “不行。”



    游亦珩答得斩钉截铁, 并且不顾林子墨拒绝当场给人提坐到收银台, 两手一左一右按在林子墨身侧,地痞无赖的欠揍表情。



    “大明星给我系个领带呗。”



    林子墨语气毫无波澜:“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能不能拿出点三十二岁成年男性的稳重来。”



    游亦珩说得理所当然:“大明星心态能不能放年轻点, 现在小姑娘不喜欢你这种说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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