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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轻一颤眼睫,两根睫毛落上鼻梁。



    男人声音发哽:“藤蔓果然是你。林子墨呢?”



    前者齐铭还能大致猜到其中暗意——傍晚被逼无奈之下他使出技能,这人可能被他不小心磕到碰到。



    但是后者……



    “你是谁?”



    格外悠长的寂静。



    齐铭心道不对,他慢半拍想起这人是谁了,刚想改口,却被怒上心头的男人一肘击中头顶,男人大腿紧锁住他咽喉,就这样给予他重击。



    后脑着地,身上还压了这样高大一个成年男性,齐铭实实在在晕过去一阵子。



    再次恢复意识,是面前被人猛泼一盆凉水。



    烟草气,混杂着不详的血腥味。



    齐铭头痛欲裂,但出于对危险的本能还是顽强挑开眼皮,他对上一只血葫芦,没忍住打了个激灵。



    “……小叶?”



    那人穿着白衣黑裤,因为哥哥珠玉在前,他身上实在没什么能称作闪光点的优点,按部就班了十几年,除去每次提到林子墨,这人都是一副寡淡表情。



    只是这时候,他在哭,泪水给满脸血污洇出弯弯绕绕的粉色纹路。



    他一开口,先呕出一口鲜血。



    “子墨……他说他是子墨的男朋友……子墨的男朋友应该是我……我已经答应子墨的殉情邀请了……”



    他边说,齐铭边抖,颤着一把嗓子让他别说了。



    他到底管不住没长在自己身上的嘴,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只穿着漆黑作战靴的脚狠狠踹上叶逸后脑。



    “操!你知道他哥是谁吗?!”齐铭怒火中烧,虽然叶逸身上许多点他都看不过去,但这人好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就是对一盘看了多年的猪肉也是有感情在的!



    叶逸痛呼一声,头颅沉沉埋下。



    越过他漆黑发顶,齐铭跟那眉眼桀骜,唇缝中抿一根细烟的男人对上目光。



    被觊觎的貌美丧尸



    



    “叶逸回消息了没?”



    叶鞘净身高一七五, 在末日来临前属于正常身高,只是末世到来,优胜劣汰, 身高腿长跑得快的人在没有智商四肢发达的丧尸前总是更有优势。



    即便再不想承认, 叶鞘也知道在自己一手建立的北方基地里自己的身高已经“不正常”了。



    跟在他身后给他递水拎衣的“第一护卫”身高直逼两米,瓮声瓮气回他:“齐铭的消息终止在昨天下午七点四十六分,一直到今天十二点前再没有发过一条消息。”



    叶逸抿住吸管,虎牙习惯性地磕在玻璃吸管上,补水过后摆摆手示意拿走水杯,着手翻看桌上堆成小山的丧尸晶核。



    头也不抬问道:“也就是说十二点之后有消息发来?”



    “……是。”



    “说, 别让我费劲挤牙膏。”



    “……那边不是齐铭。那人说自己叫瞿菁。”



    话落, 叶鞘拨弄紫水晶般丧尸晶核的手停住,直刺出眼皮下的浓密睫毛压成一片,指腹按上下唇, 眼神有些放空, 倒退坐上宽大座椅。



    叶鞘低喃一句:“瞿菁?”



    大个子正要介绍这人是谁, 却见叶鞘略一抬手, 做出暂停的姿势。



    叶鞘知道这个名字,末日来临前就知道, 之所以认识这么个小流氓,还是因为他那个不省心的大个子弟弟。



    他早就说过叶逸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年少时只是阴阴沉沉不善言辞,遇见那个叫林子墨的小明星之后就更无敌了,哭哭啼啼哭哭啼啼, 家里老两口说他是哥哥不能放任不管。



    但叶鞘能怎么管?他给叶逸房间搬进两箱依云瞪眼让他喝完, 美其名曰家里老两口怕你哭多脱水, 等这注水猪肉因此远远跑到离家几千公里的城后, 叶鞘险些被家里二老打死。



    因为这,叶鞘能记恨他一辈子,这之后为他摆平所有关于林子墨的大小事时他都憋着一口气,让手下人做事狠决点。



    万万没想到啊。



    林子墨那个得了肺癌最多有一年活头的包养对象竟然在末世出现,甚至来他眼皮子底下蹦跶。



    叶鞘摆摆手,吩咐手下:“别管,冤有头债有主,那是叶逸的私事。”



    可手下久久没回应,等叶鞘不耐烦抬头看他,这人才打着磕绊倒出点羊屎球:“可是瞿菁手里有药,咱们派去解决他们一小队的人,全被他收拾了……”



    咔嚓——



    叶鞘手里的精装钢笔折成两半,他一顿一顿偏过头,眼珠子却仍死死钉在原位,挤在眼头眼尾,莫名狰狞。



    “你、说、什、么?”



    大个子的胆子也是长得格外大,硬着头皮道:“叶队,您昨天说要亲自去城接弟弟,这个消息可能是通过齐铭之口传进瞿菁耳中,他还说,还说要您亲自带着一个叫林子墨的男人跟他交换小叶。”



    钢笔笔油流了叶鞘满手,他却毫不在乎,一手撑上耳廓,那是只被咬下一半耳朵尖的残耳,是叶鞘身上除去身高唯一的缺点。



    每次怒气上涨到叶鞘承受不住的地步,他总会这样抚摸它。



    叶鞘曾在醉酒后对大个子吐露过,这是他初恋咬的,大个子顺嘴一问,您初恋是谁啊。



    当时叶鞘也是这么个姿势,大个子当时只以为他这是在怀旧,没提高防备,这句话之后,叶鞘突如其来迎面一脚,他穿着红底皮鞋,踹完大个子的脸,鞋底上的红分不出是属于大个子的血还是原本色泽。



    也是那时,大个子知道了这个动作下蕴含的意义。



    大个子终于感到害怕,一寸一寸不着痕迹往门边挪。



    手指刚贴到门把手上,叶鞘忽然起身,从手边抽屉摸出枪弹,下巴尖示人:“去做准备,我要去城亲自会会这个瞿菁。”



    他扯开唇角,极尽凉薄残忍:“还有那个活在传闻中的林子墨。”



    



    “小辣椒,你确定咱们躲在这里就行?”



    “老大是说把药藏在这里,”小辣椒表情为难,狠狠抓了抓头发,“嘶,但他也没说咱俩该去哪。”



    “算了,就在这里吧,老大藏东西的地方肯定安全,咱们静观其变吧。”



    “……嗯。”



    这是一栋废弃居民楼,破落,腐朽,与这座钢铁城市格格不入。



    听到仓仓应声,小辣椒跳下天台护栏。月光冷凉,披在身上,引起莫名空虚,他不禁按了按胸口口袋中的硬物。



    看去仓仓,小男孩儿抿抿唇瓣,手心也紧紧捂在心口位置。



    两人视线在空气中短暂交汇,却又立即错开,他们对彼此做出这样动作的原因心知肚明。



    丧尸病毒爆发后,有意志不坚定的人趁机敛财作恶,甚至发展成队伍,这些人中多是报复社会的穷凶极恶之徒,活着不安生,面对死亡时也带着一种“我死了,所有人都要来陪葬”的偏执念头,这样的团伙创造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团队里凡是队友死了,成为丧尸,他们有义务斩下队友身上的一部分器官或组织,在自己濒死之时吞进肚中,以达到一种明面上“同生共死”的义气。



    实则是为了确定自己能够变成丧尸,为祸人间。



    对此,凡是心有良知的领导者都会对手下队员耳提面命,队员若是成为丧尸,或是有成为丧尸的征兆,所有人必须第一时间对他下手,取出晶核,让他得以安息,至于队友的尸体,千万不能碰。



    不只是给死去的人留下全尸,更是为了活人不受感染。



    可是……



    在沈鸢死后,队长追去那怪异巨树时,瞿炎和仓仓对视一眼,不约而同选择对地上的尸体出手。



    他们割下了她的小指。



    “我们又不会吃,我们只是留个念想,同生共死三个月,沈鸢什么也没留下。”



    小辣椒平时最不喜沈鸢,听他说出这话,仓仓满是惊讶地看他,却也没评论小辣椒思想上的对错,默默把那根断指用布料包裹严密。



    一直到见到队长之前,仓仓只说了一句话:“不要被队长发现,他会生气的。”



    小辣椒又恢复之前风风火火的模样:“这道理谁不知道,你这小屁孩真是多嘴。”



    他说完就侧过头,可是仓仓还是捕捉到了,小辣椒在哭。



    他哽咽着嗓子,半天又转过身:“你说,队长为什么要杀沈鸢。明明北方基地发了声明,说让丧尸重新变回人类的血清有了雏形,只要我们把沈鸢带回去,就——”



    他的话没说完,男人带着肃杀之意,倒挂在二楼窗台看他们。



    小辣椒屏住呼吸,只听去而复返的瞿菁冷声道:“丧尸,该杀。”



    当下小辣椒只有一个念头——队长,要是于你而言亲近的人变成丧尸,要是林子墨变成丧尸,你会不会也这样利落地手起刀落?



    他到底没问出这句话,瞿菁把银白色的保险箱塞进他怀里,要他们去来市时路过的一栋老式居民楼,要他们在楼顶天台等信号。



    “什么信号?”精神状态还算好的仓仓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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