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3节(1/1)

    “那就好!我知道常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亲家的三个儿女也都是有出息的,做不出不讲良心的缺德事儿。”

    顾大嫂却还嫌不够,继续话里有话的说着。

    “我们青青虽然不懂事,这次也是她自作自受,可说到底,她也是为了赚钱,为了这个家。”

    “唉,要不是她看重爱国,连带着也想帮他报恩,也不会惹出这么多的事儿——”

    常爱国本就不苟言笑的脸上,更是一片麻木。

    所以,都是我的错喽?

    我就不该“报恩”,不该把娇娇摆在第一位?

    顾倾城:……不!你没有错!

    被人救了,当然要报恩。

    所以——

    “大哥大嫂,这是叶昊,是他救了我和妞妞!”

    “我和妞妞在陷阱里待了一晚上,又冷又饿又疼,妞妞都烧糊涂了。”

    “还有我,断了腿,根本就爬不出来。喊了半宿,嗓子也喊哑了。”

    “要不是小昊这孩子,我们死在里面都没人知道啊。”

    “小昊他先是发现了我们,又拼命的把我们救出来,还跑到山下喊人……我们这才得救!”

    “小昊家里已经没人了,只有他自己,咱们就把他接回家吧。”

    顾倾城一根左腿包得严严实实,原本娇美的面容上也满都是擦伤,整个人看着十分可怜。

    她惊魂未定,劫后余生,提起自己和孩子的救命恩人来,眼睛都泛着灼灼的光。

    “应该!太应该了!”

    顾大成夫妇听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他们两口子是真把妹妹当闺女养,所以听顾倾城说什么摔进了两米多深的陷阱,还又冷又冷,心疼的不行。

    再看看顾倾城的惨状,两口子更是一阵阵的后怕。

    哎呀,要不是有人救了,自家妹子可能就真的不成了。

    还有妞妞,高烧或许死不了人,但很容易把人烧成傻子啊。

    隔壁村的那个二狗,好好一个大胖小子,就是三岁的时候发高烧,送医不及时,如今都二十多岁了,还当街撒尿呢。

    妞妞多好的孩子啊,如果也被烧成了傻子——

    顾大嫂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孩子,谢谢你啊!谢谢你救了我家青青和妞妞!”

    顾大嫂冲到冷着小脸的少年面前,用力握住他的手,死命的摇啊摇。

    她的感激,绝对是发自真心。

    叶昊:……您duck不必。

    事情的真相,真的不是你们听到的那个样子。

    叶昊忍着扭头去看顾倾城的冲动,他怎么都想不到,似顾倾城这么一个看着老实、本分的农村小媳妇,说起谎来,居然这么自然流畅。

    若叶昊不是当事人,他、他都要信了呢。

    救命之恩?

    唔,如果帮忙喊了一嗓子算是救命之恩,那也太简单了。

    再者,叶昊会“帮忙”,也是因为对方许下了重金酬谢。

    如今,“酬谢”还特喵的升级了,从小没爹没妈,像根野草般野蛮生长的他,居然有了一个家。

    常爱国:……家里多了个小祖宗,问过我了嘛。

    顾大嫂仿佛看出常爱国的不情愿,抹了把泪,推心置腹的跟常家商量——

    “我知道,忽然带回个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不太合适。但小昊救了青青和妞妞啊,这可是两条人命的。”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叶昊可是足足弄了十四级的浮屠呢。

    “常家最是个重情义的人家,爱国更是最懂得感恩,娇娇一个恩人的女儿都能养得这么好,想必他最能体谅我们家青青!”

    顾大嫂的言下之意很明白,常爱国可以把救了自己一条命的恩人的女儿当成小祖宗,更应该接纳救了妻女两条命的恩人本人当成“亲儿子”。

    人,不能太双标,是也不是?

    拿了炮灰剧本(十九)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常爱国说自己被人救了,但包括常家人在内,谁都没有瞧见。

    至少,他们并不知道当初的常爱国,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危险。

    所谓恩人的救命之恩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顾倾城这边就不一样了。

    她浑身狼狈,只差一步就要死在那个陷阱里。

    还有妞妞,小小一个人,烧得满脸通红,医生都说,要是再晚来一步,就真的来不及了。

    不死,也要变成小傻子啊。

    母女两个的惨状,就明晃晃的摆在这里。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万幸”。

    还好被人救了啊,否则,这对母女都得死!

    就是最挑剔弟媳妇的常家大姑姐常桂枝,看到这样的一对母女,也忍不住暗自庆幸。

    她可以不在乎弟媳妇一个外人,但妞妞到底是自己的亲侄女。

    常爱国刚回来,还没有彻底把娇娇捧上天。

    常桂枝等一众常家人呢,还没有受到常爱国的影响,也把娇娇看得比妞妞还重要。

    当下的常桂枝,遵照血缘的本能,更喜欢妞妞。

    所以,看到她烧得迷迷糊糊,整个小人儿可怜兮兮的躺在病床上,常桂枝忍不住的心疼。

    对于叶昊这个救命恩人,也就有了几分真切的感激。

    更不用说,顾大嫂是个给力的。

    她说完了好话,又开始来“激将”——

    “当然,爱国若是实在不同意,我们也不会强求!”

    “大家伙应该也知道,我和大成一直都把青青当亲闺女。”

    “青青要是有个万一,我们老两口也就去了半条命。”

    “小昊救的不只是青青啊,也是救了我们老两口。所以,常家要是容不下,我们就把小昊——”接回顾家。

    后头的四个字还没吐出口,就被常爱国、常桂枝等齐齐打断。

    “大嫂!我同意!小昊救了青青母女,也是挽救了我们这个小家。”

    “对!常家容得下!我们常家怎么会容不下救命恩人?”

    主要也是已经有了一个“救命恩人”。

    若常爱国不能接受叶昊,那就太打脸了。

    咋,你的命是命,救了你的命的恩人是恩人,换成你媳妇就不成了?

    你这是没把自己的媳妇当人看啊!

    如果有了这样的流言,啧啧,别说一个常爱国了,就是整个常家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最直接的受害者,将会是常家的小辈们。

    十里八乡的,但凡心疼女儿的,都不会把闺女嫁给一个不把媳妇当人看的人家。

    而不心疼女儿的人家,基本上也都是破落户。

    他们常家可是整个村子,乃至大半个南部郊区都出了名的好人家啊。

    从常父、常大哥,到其他房头的常家人,都不允许有人败坏了常家的名声。

    就是常爱国自己,他也是体面人。

    作为县城的公安,关起门来,他怎么大男子主义都不为过。

    就算打骂老婆,把老婆逼死了,只要不闹出来,也都ok。

    可一旦传出了不把媳妇当人看的坏名声,他还要不要进步,要不要前程了?

    若是再有个对家,去到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啧啧,绝对够常爱国喝一壶的。

    常爱国又不傻,哪里会落下这样的话柄?

    唉,不就是养个半大孩子嘛。

    十三岁的少年,养个两三年,就能送去厂子里当学徒。

    到时候,想办法给弄个临时工的工作,再给说个对象,就算是报恩。

    如果操作好了,非但不会被人非议,兴许还会给他添个好名声呢。

    常大哥常大姐等一众常家人更觉得没什么:一个恩人的女儿已经养了,如今再养一个恩人,也不算什么。

    这年头,养孩子不像后世那么尽心,基本上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儿。

    再者,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在农村,都算大半个劳力。

    家里的活计,他应该也能分担不少呢。

    弄来弄去,或许他自己干活就能把自己的口粮给挣出来。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