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毛家逼婚(1/1)

    毛家逼婚

    正午时候, 阿娆换了身男装去驿馆见毛广质。一是因好奇苏婧之事;二为谢他解决自己困扰多时的烦心事;三呢,自然是要把玉镯还给人家。

    驿馆小吏并不知来者便是本国的娆公主,但昨日默云那位毛公子便交代过, 今日会有人来寻他,不必多问,领进去便是。

    毛广质早早穿戴整齐, 在院里压腿等她。见她穿了身竹叶青的袍子, 笑道:“看来公主与我心有灵犀, 猜到今日要去打猎, 男装方便些。”

    阿娆微怔,已见毛广质背起了箭筒。

    “毛公子要去打猎?”阿娆惑道,“你邀我来不是为了告诉我阿婧的事情吗?”

    “你先陪我打猎, 我再告诉你。”毛广质笑容狡黠, 露出一排皓齿。

    阿娆愣愣眨着眼,这算要挟吗?她明明是来与他划清界限的,再去打猎岂不更说不清了。

    “咱们得快些,一会儿天黑了可就不好打了。”毛广质边说话边往外走, 完全不给她拒绝的机会。阿娆只得追上去,说:“我不会射箭。”

    “不碍事不碍事, 我可以教你。”毛广质越走越快。

    “我还有件事情要和你说。”阿娆想先把玉镯还他, 免得晚些又给忘记了。

    “晚点说晚点说。”毛广质跃上马背, 问阿娆, “公主与我共乘一骑?”

    阿娆连忙摇头, 她都还没答应要去。然而毛广质已让随从另牵了一头马驹来:“这马儿温顺, 公主试试。”

    阿娆还未上马, 毛广质已挥起了鞭子扬尘而去, 她只得赶紧上马跟去。

    两人一前一后出城, 阿娆马术不精,尽管毛广质已十分迁就,她仍追得吃力。好容易到了郊外,浑身骨头都快散了,抱着马脖子直喘大气。

    “公主喜欢吃兔子肉吗?”毛广质问道。阿娆还没答,已听得一声箭鸣,抬眸眺去,便见一只黑兔子躺在草地上,身上插了支箭。眨眼之际,又一只兔子应声倒下。

    “毛公子箭术真好。”阿娆忍不住赞叹。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毛广质将那两只奄奄一息的兔子拎起来,朝阿娆说,“公主先下马休息休息,一会儿就有肉吃了。”阿娆毕竟是个姑娘,宰杀活兔的场面还是不让她看见为好。

    她的确是累了,下了马靠在树底下歇息。以前九皇叔也常带她出来打猎,那时候她还小,又是爬树又是摸鱼,玩上一天也不知疲倦。而今日日在宫里批阅奏章,少了出外活动,体力大不如昨。

    正感叹岁月不饶人时,隐约闻见一股搀着酒气的肉香,寻着味道过去,果然是毛广质在烤肉。

    “毛公子可真是多才多艺呀。”阿娆又忍不住感慨,单这香气就比她宫里的御厨强。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毛广质笑说,“我常跟着父亲出外征战,学点庖厨手艺才不至于委屈了肚子。”说着将肉翻了一面,又浇了些酒,香气熏得阿娆馋涎欲滴,偷偷咽口水。

    “未知公主酒量如何?”

    “比沈遇好。”阿娆得意说道。挑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等着吃肉。

    毛广质又聊起了自己在军营里的事情,从九岁入伍开始,一直说到十三岁第一次出征:“说起来,我头回跟爹出来打仗,打的就是关河呢。当时我爹是不赞成打那场仗的,奈何君命难违。”毛广质回头问阿娆:“公主不会怪我们吧?”

    阿娆连忙摇头,那时关河势弱,外邦怎能不觊觎。何况那场战事是默云四王爷挑起的,毛笙被调离默云,差点都回不去了。

    毛广质释然一笑,往兔子肉上洒了盐,拿匕首割开看了看,确认熟透了才把兔子腿拧下来递给阿娆:“当心烫。”

    “多谢。”阿娆吹了吹热气,迫不及待咬上去。皮微焦,肉鲜嫩,一口下去脂香在唇齿间爆发,酒香在口中冲撞,涌上鼻尖,几乎要把眼泪逼出来。自从当了监国,她就再没这般痛快吃过烤肉,而且毛广质的手艺比九皇叔还好。

    虽然美味在手,碍于毛广质正看着自己,阿娆不得不故作矜持,细嚼慢咽。毛广质递了坛酒给她,是金阳国独有的葡萄酒。

    阿娆认得那酒坛子,正是上回金阳国王五十大寿的回礼。说是取顶好的葡萄所酿,一共才酿成了五十坛,给各国各送了六坛。他们关河的那几坛阿娆一直舍不得喝,至今仍有四坛藏在酒窖里。没想到毛广质这儿竟能有两坛,而且瞧他喝起来并没当是什么稀罕物。

    “公主应当也喝过这酒吧。”毛广质看穿了她的心思,主动解释,“金阳国王给我们陛下送了六坛,陛下知我父亲好酒,就都转赠给我们了。”毛广质咬了口兔子肉,又喝了酒拌着咽下,继续说:“这葡萄酒配兔子肉堪称一绝。”

    阿娆小尝了一口,味道的确不错。不过这酒比她喝惯的桃花酒更易醉人,未免酒后失态,她未敢多饮。

    “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是如何劝动我四皇妹的呢。”阿娆咽下嘴里的肉,这才想起自己为何来找他。

    “她不是说要投湖吗?我就把人丢湖里泡了泡,又绑树上饿了她半天,她就知道锦衣玉食比谈情说爱重要的多了。”

    阿娆咋舌,堪比酷刑的待遇,毛广质竟说得云淡风轻。怪不得阿婧性情大变,只怕她这辈子吃的苦头加一块儿都赶不上昨个那半日。

    见她面色沉重,毛广质又道:“我还以为公主掌管一国朝政,会明白霹雳手段才能迅速解决棘手之事。”

    阿娆垂头,再没胃口喝酒吃肉。她知道自己感情用事不好,但又接受不了毛广质这样的做法。她从怀中取出木匣交给毛广质:“这是你那天送的玉镯,我不能收,还是还给你吧。”

    毛广质并不接,问她:“就因为我把你皇妹丢湖里了?”

    阿娆摇头:“我处理不好的事情,毛公子帮我解决了,我甚是感激。不过,你我终非同道之人,这份好意只能心领。”

    毛广质面无表情拿过木匣,取出玉镯后将盒子丢进火堆里,对着日光赏看玉镯,说:“公主应该知道,我和我爹之后的打算。我爹不愿被后世诟病,起兵之后将拥我为帝,到时你就是皇后,默云与关河将修永世之好。”

    “我并不想当什么皇后。”她一直盼着能离开皇宫,远离烦人的朝政,怎么会稀罕什么后位。何况,她早已心有所属。

    “那你还想继续当监国吗?”毛广质忽然回头看她,眸光冷冽异常,与之前判若两人,“若是关河百姓知道,他们拥护崇拜多年的娆公主,当年不过是逮着了信鸽给我爹送了份信,他们可还会继续信任你和那个年幼的小皇帝?”

    阿娆骤然惶恐,她之所以能帮珩儿监国只因百姓信她、敌国惧她。若是毛广质真将当年的事情昭告天下,所有人都会知道她并没有什么过人的才智,不配执掌朝政,到时候关河必定大乱。

    “我本想对公主动之以情,看来还是没有霹雳手段好用。”毛广质挑唇一笑,又将那黄玉镯子戴回她手上,“只要你乖乖嫁给我,我保证,关河娆公主的盛名只会越来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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