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第一百六十二只狐狸(2/2)

    日向房间的门口再次多了个让宫侑面目狰狞的人。

    对,当摄影师,不要出现在他们的合影中!

    他伸手拉住宫侑:“侑前辈!东京塔!”

    旁边的助理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看着斗志昂扬的犬畑教练。

    小夏的声音在这时响起:“哥哥!东京塔!”

    可恶,要是没有星海就好了!

    星海微微挑眉:“放心,你们才是不要大意。”

    不就是福田综合,他们鸥台一定拿下。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浅草寺第八十五大吉

    最终他理直气壮给出回答:“因为不想和你一起住。”

    “第八十五,大吉!”

    姬宫教练坐在沙发上,对着对面一脸菜色的宇都宫教练扬起手里的酒杯。

    他偏了偏头:“那就走吧。”

    只要不是凶,就都能接受。

    浅草寺就在东京,他们从清水寺出来就直接过来了。

    井闼山的三人昨天晚上就已经被大巴送回了宿舍,过后会跟队一起过来。

    ——他质疑宫侑的审美。

    他记得昨天星海前辈他们签运很糟糕。

    看着签文上他完全看不懂的四行短句,日向欢呼起来:“星海前辈好厉害!”

    望用何愁晚,求名渐得宁。云梯终有望,归路入蓬瀛。

    这次宫治是是真的气笑了。

    日向眨眨眼:“怎么样?”

    连着求了三次才拿个大吉,还是浅草寺那位太温柔了。

    看了眼不知道为什么满脸得意的宫侑,星海继续说道:“其实……来找你之前,我们还去了趟浅草寺。”

    星海叉腰站在那里:“回来的正好,我们去看东京塔吧。”

    以后他也算是金蛋的半个师傅!

    日向的注意力瞬间被转移,一扭头,就看到已经完整出现在视野中的东京塔。

    面对日向的盛情邀请,宫侑不好拒绝。

    作者有话说:

    “这个时候看比较亮啊,”星海说道,“还能俯视东京夜景。”

    四舍五入姬宫的就是他的!

    他可是提前做了攻略的,这样明天上午去代代木国立竞技场看看,下午就可以全身心做备战了。

    姬宫是井闼山的,他自己也是井闼山的。

    “星海前辈一定没问题的,”日向为星海鼓劲,“我们半决赛见!”

    他直接一脚踹上去:“你还是去死吧!人渣侑!”

    他好奇!

    日向温柔回应:“晚安,小夏,明天见。”

    加上今天的训练量也没有很大的,四个人决定一路走过去,预计全程用时也就四十分钟。

    宫侑轻啧一声:“啧,这是人家看不过去才给你的吧。”

    与此同时的尼崎,稻荷崎的应援团吹奏部以及排球部二军三军也在连夜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真的……会顺利吗……

    原本还有点懵的日向迅速找到下一个话题重点:“东京塔!”

    宫侑对日向晃了晃自己的手机:“来拍个照吧。”

    他看向星海光来:“星海,要当摄影师吗?”

    “我跟你讲,小夏可太可爱了!”

    在靠窗的那张床上,小夏乖乖盖好被子:“那哥哥晚安。”

    宫侑摆手:“不不不,不是说明天去吗!”

    宫侑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他们酒店的位置与东京塔不算太远,在酒店的窗户其实就可以隐隐约约看到。

    他实在是好奇即将到手的宝贝金蛋是什么样子!

    说到这个,星海整张脸都皱了起来:“还行吧,末吉。”

    维持手感的日常训练下午才会开始,昨天大家都睡的晚,黑须教练也没有喊众人起来早训。

    星海哼哼一声,从口袋中掏出了自己抽到的签文,对着众人展示。

    按照赛程,他们如果碰面只能是在半决赛。

    在宫治的注视下,宫侑低头思考了足足有十分钟。

    他看向满脸好奇的小夏:“小夏,时间不早了,我们先睡觉吧……”

    日向欢呼:“好诶!侑前辈我们一起去吧!”

    实事证明,就是稻荷神偏心,只有稻荷神给得他们凶。

    抬手把毛巾丢到宫侑脸上,宫治盘腿往自己的床上一坐:“所以你到底为什么非要和翔阳住一起?”

    宇都宫现在很想把这个扰人清梦的家伙丢出去,但……

    日常的基本功与体能训练后,稻荷崎众人再次返回酒店,而这次……

    星海本想拒绝宫侑,但在对上了日向的视线后他还是同意了:“行吧,省的你把小夏拍得那么丑。”

    星海猛地瞪过来,脸上写满了“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听着隔壁传来的动静,日向沉默。

    牵着小夏的日向愣了一下:“星海前辈?”

    跟在应援团中的犬畑教练紧紧握拳:“听说小夏已经去东京了,我一定会带着她好好玩的!”

    而前往东京塔的路上,日向看向星海:“星海前辈,你们今天去了清水寺?怎么样啊?”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