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5)

    但是,袁崇焕从平台召对到最终被拿下,既未狠揍皇太极,也未收复寸土,唯一真抓实干做的一件事,就是杀了毛文龙。

    毛文龙是各方都不喜欢的人。他是辽东的东江总兵,东江的几个海岛,在当时就是明朝伸进后金与朝鲜之间的一个楔子。朝鲜是明朝的附属国时,经常向明朝告毛将军的状,因为他时常借东西不还。后金从明廷手里抢走朝鲜后,恨毛将军的又多了个皇太极,因为他不好甩开膀子与明军干。袁崇焕到任后,毛文龙又不断“讨薪”,要袁崇焕解决欠饷问题。

    毛文龙的实力不是很强,但战略威胁太大,被人从背后插一刀的感觉,谁都受不了。袁崇焕的军事素养很高,战略、战术都不是外行,但他居然把毛文龙给杀了。袁崇焕要杀毛文龙,直接原因是他不服从调动,并且无法正面沟通。但不经审判,当场把一个总兵给杀了,袁崇焕当时也没有受到任何追责——这与他有尚方宝剑,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没有关系。按照明制,尚方宝剑只能杀总兵以下的将官,这个袁崇焕清楚,毛文龙也清楚。袁崇焕杀毛文龙时,用的是“圣谕”——崇祯皇帝要杀毛文龙,所以袁崇焕心安理得,毛文龙无话可说。

    究竟什么原因,崇祯与袁崇焕为什么要杀毛文龙?碍事。毛文龙的人头,很能证明明廷和谈的诚意,此时的袁崇焕,与皇太极谈出了成果。后金方面有些诚意,皇太极与袁崇焕的往来书信中,主动去掉了自己的天聪年号,只写己巳年(崇祯二年,1629年)。这年四月,皇太极致书袁崇焕,要求明朝铸给“金国汗之印”,袁崇焕没有回复。皇太极再催,依旧泥牛入海——这么大的事,袁崇焕应该是作不了主的。

    袁崇焕不答应,可能是认为皇太极开价过高。为了证明这个价码属于“优惠价”,皇太极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说明。这年十月,后金军绕过宁远、山海关,由大安口毁长城攻入内地,占领遵化、滦州、永平、迁安四城,进而围困北京。袁崇焕吓坏了,赶紧去追,在北京城外追上了后金军队。皇太极没有攻下北京,但后果太严重:袁崇焕进城去跟崇祯帝解释,只是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出来。

    袁崇焕于次年被崇祯帝下令凌迟处死,一百多年后,清廷宣布:崇祯中了咱的“离间计”!其实,清朝《满文老档》中关于袁崇焕与后金秘密往来的记载详实,后金“离间”明朝的证据并无多少说服力,而且明朝锦衣卫的侦察水平一直不低,骗人不是一件容易事。崇祯帝要杀袁崇焕,“叛国”“投敌”的指责,只在逮捕袁崇焕时的圣旨:“谋叛欺君,结奸蠹国。斩帅以践虏约,市米以资盗粮。既用束酋,阳导入犯,复散援师,明拟长驱,及戎马在郊,顿兵观望,暗藏夷使,坚请入城,意欲何为?致庙社震惊,生灵涂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辞!”

    《国榷》中的这段记载,在八个月后对袁崇焕正式判决与定性时,《崇祯长编》中有了重大更改:“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为崇祯帝担负秘密使命的袁崇焕,国家需要卖,又没卖上价,还造成严重后果,这才是崇祯帝恼怒的真正原因。

    袁崇焕替崇祯帝背“黑锅”,最终被剁成一堆肉酱。虽然对袁崇焕家属的处理“皇恩浩荡”,但毕竟还是吃力不讨好。袁崇焕死后,这种不明不白的事,很长时间再无官员肯干了,尽管后来皇太极又多次向明朝表示,“如天朝许款情愿休兵”,甚至找大凌河战役中被俘的监军兵备道张春,让其为后金上表明朝请求议和,但明廷既没出现秦桧,也没出现袁崇焕。

    可当秦桧的,其实还有一个人:兵部尚书熊明遇。崇祯五年(1632年)六月,他授意宣府巡抚沈棨、总兵董继舒,在张家口与后金官员“刑白马乌牛誓告天地”,达成局部和解协议。但是,尝试失败了,崇祯帝心中始终有个“尧舜”的结,只要不是山穷水尽,他都不肯做有失面子的事。崇祯十一年(1638年),阁臣、兵部尚书杨嗣昌,也是与崇祯关系密切的重臣,又授意辽东巡抚方一藻尝试议和。杨嗣昌长期主导国内的平叛工作,深知同时开辟国际、国内两个战场的不可为,竭力主张与清议和,但崇祯皇帝予以“切责”,谈好的条款无人签字。

    崇祯十五年(1642年),松锦之战败局已定,崇祯帝紧急召见了兵部尚书陈新甲,让其见机行事,重启议和。陈新甲委派兵部职方郎中马绍愉,携带崇祯皇帝敕书,前往沈阳。国内的局势,已迫使崇祯帝将更大的精力转移到与清的议和上。据《明史》《清太宗实录》,议和期间崇祯帝“以议和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五月,马绍愉率领的上百人议和使团,在沈阳与清方谈判。此时明清之间的实力对比已大非往昔,境内“盗贼蜂起”、中原势如瓦解的局面也为清方洞悉,这正是勒索的大好时机。清方本欲让明朝“纳贡称臣”,经过艰难的谈判,最后达成以“两国”相称,“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明)界,以塔山为我国(清)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

    互市,当然是清国的“人参千斤、貂皮千张”,换明朝的“金万两、银百万两”。代价当然大,但与明朝的江山以及无法承受的军费相比,也算是毛毛雨了。

    得到密报的陈新甲、崇祯对这个结果显然比较得意。一旦清军的威胁解除,最有战斗力的明军腾出手来,农民军将面临灭顶之灾。

    因为高兴,陈新甲估计酒喝得太多,马绍愉从边关发回议和条件的密函,被他随手扔在了桌子上。不巧的是手下人做事太负责,误以为桌子上的密函是份《塘报》,需要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

    崇祯帝进行的议和行为,是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仅有几个人知晓这一核心机密,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共识,更缺少必要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基本的舆论氛围都没有。历史上,主持议和者无不背恶名,陈新甲的议和,自然又被斥为“顿忘国贼”“损威辱国”。

    面对群臣哗然,陈新甲一点也不紧张,因为他底气十足。在一些场合,陈新甲更是自诩其功,吹嘘自己办了一件皇帝想办而终于办成了的事。崇祯皇帝的底细,被暴露给了群臣。陈新甲缺乏担当与谋略,让崇祯皇帝愤怒之极,于是把议和说成是陈新甲擅作主张。关在监狱中的陈新甲这才意识到,自己确实犯了个低级错误,揽过责任,上书乞宥,崇祯根本不买账,要立杀陈新甲,以平息舆论。

    舆论压力好解决,军事压力怎么办?大学士周延儒、陈演觉得应该给陈新甲留条后路,这也是给大明朝在留后路啊!真的彻底堵死议和之路,明、清之间还会有第二次机会吗?

    但是,九月二十二日,陈新甲仍旧被斩于市。陈新甲死了,他带走了明朝的秘密,也带走了明朝生存的机会。战不能胜,败不能和,崇祯皇帝飘摇不定的心思,让他离死亡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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