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1)

    “先生,您能给我摘朵玫瑰吗?”

    她没有躲开,直直地看着他。

    “当然,我的荣幸。”他也看着她,垂了眼眸,不知是在看满怀的玫瑰花还是那鲜润的嘴唇。

    他戴着手套的手,伸进了花丛中探索。因为最原始的尖刺,莉齐娅不好自己伸手去摘。

    “哪一朵,小姐?”他温声问着。眼睫忽上忽下,既在看花,也在看她。

    她挑挑拣拣,指上了一朵偏小,将开欲开的玫瑰花苞,它吐露着层层的芬芳。

    他的手比她大上许多,这只手早上揽过她的腰际,把她从马背上抱下。但是他们除了跳舞和礼貌的邀请,从未牵过手,触碰了随即松开,隔着彼此的手套,若隐若现的温度。

    莱克先生伸手折下了那朵玫瑰,如同莉齐娅说的,留的梗部略长了些。

    “谢谢您,先生。”她离他那么近,看他摘下那朵花。

    他以为她要戴在鬓边,自然地低头要替她插上。

    “不,先生。”莉齐娅伸出双手,揽住了那只悬在空中的手。

    她踮起脚尖,从戴着手套的手中拿走了它。她仔细地避开了有刺的部分,只托着花底。

    莱克看着黑色的手套映衬着那双白皙的手,像呼之欲飞的白鸽,他屏住呼吸,想要抓住,那念头转瞬即逝,白鸽的翅膀早就托着玫瑰花,消失不见了。

    他好奇地看着她要做什么。他垂着长长温柔的眼睫,看着把玩着那朵玫瑰的手,如同在玩弄一颗跳动的心脏。

    他的。

    后半个世纪开始,男士的西装最顶端的驳领上,留有一枚插花的扣眼(flower hole),背后有袢带固定花茎。

    随之在正式场合上有佩戴襟花的传统,白色康乃馨,玫瑰栀子山茶,诸如此类。

    现在她看男士们还没这种习惯,少数花花公子在意大利游历过,学着那里,会在左领上插一朵给他们情人的小花。

    莉齐娅拿着那朵柔粉色的玫瑰,自然地找到了右边那枚翻开领子上,装饰性的扣眼。

    她低着头,仔细地把那朵花插上,背后没地方固定不是很稳,但却意外地恰好放了上去。期间在他看来,却是她的金发脑袋攒着他的胸口。

    心跳加快,如此之近。

    花瓣颤颤巍巍的,含苞欲放。

    她舒展开了眉眼,那双细白的手倏地逃走。她满意地后退了一步,看着她的作品,抬头望他,“先生,很适合您呢。”

    莉齐娅歪头笑着,像个顽皮的小女孩,忽地又像个成熟的女人。

    她不知道,莱克在俱乐部见过不少戴着花的花花公子,将此视为新潮流,从欧陆那边传回的习气,经常会吹嘘他们的情人是多么柔情蜜意地替自己戴上这朵花。

    不少未婚青年,有找情人的习惯,可能是剧院里的哪位女演员,也可能是某位已婚的夫人。他们把这看做是成人,拥有男子气概的途径。

    她给他戴花的动作,是如此的熟练,仿佛做过无数遍,自然随意,好像曾经给别人这样每天戴过,仿佛是未婚夫妻。

    莱克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他不懂他为什么会这么想。他垂着眼睫,刚才的动作在脑海里重复了无数遍。他贪恋那个指尖的距离和温度。

    “小姐,我也很喜欢。”

    他笑着,看着她,眼神再也移开不过去。他的思绪已经亘古久远弥散到以后,天天这样戴上一朵花,玫瑰,或者是其他的一些。

    他开始思考着婚姻,这种婚姻与爱的交缠让他困惑了许久。如果爱一个人就向她求婚,在答应接吻后就可以正式地亲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因为是未婚夫妻,自由地散步拥抱直至婚期。这是他以前的概念。

    但现在总觉得隐隐缺了点什么。

    他原本不相信有爱的婚姻,在他看来,责任大于一切,如果他会选择婚姻那一定是至少三十岁时,他有足够的收入地位,有履行责任的能力,爱不重要,合适也许就行了。

    他会有一个他选择的妻子,他会关爱她,作为丈夫。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才成年,她还如此年轻。他开始思考这场由玫瑰引发蔓延的爱该怎么收尾。

    错综复杂,扰乱心扉。

    思绪蔓延,眼睫纷飞。

    莉齐娅抱过了玫瑰的花束,他们沉默地看着夕阳落尽,余晖不见后她的金发还是如此秀美。

    她转头对他笑,他心不在焉地聊着天。他好像没那么会说话了。

    满车的玫瑰都被搬尽了,这场短暂突兀又格外漫长的拜访终将结束。

    他脱着帽子,跟她告别。他们说起晚上的宴会,他对她露出以往的笑容。

    他说,“晚上见,小姐。”

    “晚上见。”她点着头,看着他上了马车。

    马车起步后,他回头看她微风下的裙摆,她抱着那一大束花掩住了半张面容,她好像急急往前走了几步,鲜花摇曳中给了他一个飞吻。

    他转过身后急急地想要再看,马车却到了拐角处,那边的人影随即消失不见了。

    莉齐娅抱着花,她有点惊异自己的胆大。

    不过她想他应该没看到,那临时的一个吻。

    她脸埋进了那捧花,轻轻地嗅着,却止不住满腔的玫瑰香味,比任何玫瑰水都要来得浓烈。

    她想起来他胸襟那朵她亲手别上去的玫瑰。

    她想真是讨厌,以后看到玫瑰后,她怕是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了。这种给玫瑰打上烙印的方式,让她觉得既甜蜜又有负担。

    她会永远爱他吗,现在就算爱吗,莉齐娅不确定。她闻着玫瑰,突然想吻他。

    这个念头有如滋生着的藤蔓,一下铺天盖地地蔓延了开来。她好久没吻过什么人了。

    她已经快忘了那种感觉。她想知道他的嘴唇是什么味道,她很好奇,是否是玫瑰的香气。

    她想到了沃特豪斯的那幅《唤醒阿多尼斯》,维纳斯俯身的那个吻。

    她不觉得苦恼,为自己的爱上,只是有点烦恼她不好吻他,只有求婚答应后男女双方才会有一个吻。那太漫长正式了。

    如果门前有花园就好了,她会在他走前把他拉进接骨木深处递上一个吻。

    她仅仅是想吻罢了,不想先变成谁的未婚妻,答应一桩求婚。

    莉齐娅觉得自己越来越冲动了。她依偎着那束花,向门口走去。

    “吻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在爱人的嘴唇上。”

    她念起了雪莱的诗,记起罗密欧与朱丽叶在阳台上的那个吻,回忆起丘比特低头唤醒普赛克的雕像。

    原始冲动的,少男少女们的爱。

    她思绪万千,现在才想起,当一个女孩答应对方的求婚后,才会从赠送的花束中,折下花亲手插在男人的胸前。现在还没有,她那个时代的习惯。

    她答应查尔斯就是那样,面对求婚后,她没有回答。而是摘下一支他送她的铃兰,默默地戴在他的领口。然后他问他能不能吻她,她摘开象牙白的面纱,他低头给了她一个平静的吻。

    从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只会戴上铃兰。

    她为什么会答应查尔斯呢?到最后时刻,她都不得不承认,查尔斯是个绝对正直,有高尚品格的人。为什么她会答应一个不爱的人,互相折磨到最后一刻呢。

    查尔斯,她上辈子的恋爱中,唯一记得面容的那一个。他的黑发,一丝不苟的领结,身上的含蓄香气,和那双柔软的灰色眼睛。

    他那股栀子的味道,他第一次见她送她的一捧栀子花,她无礼地摔下,对他说她一点也不喜欢。

    他问她喜欢什么,百合玫瑰?水仙鸢尾?她都摇头,他说的她都不喜欢。

    第二次见面他送了一束洁白的山茶花,他没提过她也没否认的一种,他大概知道了她很喜欢歌剧《茶花女》。露西娅这回没有拒绝,隐隐有点恼怒。

    那时的露西娅厌烦了无限的相亲,这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被待价而沽的商品,像是被买回家的精美陈设和漂亮花瓶。她故意在那些男人前变得粗俗,大声地说话,说些下等人的俚语和脏话,引人频频侧目,放肆地大笑,抽长长的香烟喝着烈酒,甚至吐唾沫。天啊,她那一刻,包厢出来中场休息的贵妇人们,有几个甚至都尖叫晕倒了。

    其实也不算故意,这是她过去四年释放的本性罢了。

    跟查尔斯来的另一个富家公子,几乎落荒而逃,后来听说他回归了他那巴黎歌剧院情人的怀抱。而他却站在那里笑眯眯地看着她,并且递上一枚手帕。

    讨厌的柔和香气。她把帕子丢还给他,他丝毫不恼怒,仍然笑着跟她走回包厢,继续跟她看着《托斯卡》的下半场。

    她最喜欢的普契尼,在此之前她最喜欢的还是威尔第的《茶花女》,她觉得自己像玛格丽特。

    她们都有种自毁的倾向,不同的是她的社会关系一直在竭力地拉回她。

    最后她被纠正,规规矩矩接受了查尔斯的求婚,两个人在英国办了订婚宴,环游欧洲大陆后决定回美国结婚。

    说实在的,查尔斯让她有点害怕结婚,以及随之而来的求婚订婚之类。虽然这是位绅士应该做的,不在保证的前提下跟一位女士亲近,那就是把她当成了情人,丝毫没有尊重可言,那个社会公认的准则。

    她对他有一点点喜欢后,他选择了求婚,那之后迅速冲淡了这最后一点感觉。

    她愈发觉得订婚后的索然无味,很难想象结婚后的生活。要是查尔斯再坏点就好了,可他私生活干干净净,婚前婚后都是,她就也没有去找情人的理由。

    莉齐娅害怕她和莱克也会变成这样。

    她在那股玫瑰香气中越发混乱,她想到了那一朵朵花,山茶百合栀子铃兰,她觉得未来就像一条流淌的大河,一览无余。

    这正是她所担心的,一眼就望得到头的生活,乏味无趣,再多的激情都要被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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