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3/3)

    于是,军令再下。命吕布为先锋,率本部骑兵并增调部分步卒,即刻北上,直逼幽州。主力则在邺城一带稍作休整,补充粮秣,不日即行压上。

    消息传到幽州,正为袁绍败亡、压力骤减而暗自庆幸的公孙瓒冷笑一声,对左右道:“刚灭袁绍,便来图我?他派吕布来,我就怕了他吗?我只要去信一封,吕布不但不能打我,反倒要对我以礼相待”

    帐下众将闻言,面面相觑,无一人应声。他们大多是当年跟随公孙瓒参与过讨董的老人,亲眼见过虎牢关前,公孙瓒是如何在吕布的追击下狼狈逃窜,若非当时还在主公麾下的刘备兄弟及时救援,恐怕早已命丧方天画戟之下。

    以前或许还能安慰自己,吕布有勇无谋,不足为惧。可如今,吕布归顺了荀政……智商上的缺点完全被荀政弥补了,这叫人怎么打。

    众将将信将疑,但见主公似乎颇有把握,也不好再多言。

    五日后,嬴政收到了来自公孙瓒的请降书信,表示愿举幽州归附。

    数日后,吕布臭着一张脸,点齐兵马倚仗,前去迎接公孙瓒。

    原本已抱着必死决心、准备跟随主公玉碎成仁的公孙瓒麾下将领们,心情无比复杂:“……”

    是这么个一封书信就让吕布亲自来迎啊?

    公孙瓒倒是很坦然,面对旧部们复杂的目光,他淡淡道:“我与荀公,本无血海深仇。明知必败,何必徒增伤亡?归顺荀公,又并非耻辱。”

    当年乱世未起时,他不也老老实实做大汉的将军么?又不是非要当诸侯。能活着干嘛非要寻死呢。

    于是,幽州兵不血刃,并入嬴政版图。

    平定幽州后,嬴政并未急于庆功或返回长安,而是亲自巡视新得的河北诸州,尤其是刚刚经历大战的冀州腹地。

    所见景象,触目惊心。

    邺城作为主战场之一,城墙多处崩塌,烟熏火燎的痕迹犹在。街道坊市间,炊烟断绝,饥民面有菜色。城外,昔日良田尽成荒草,骸骨暴露于野,无人收敛。

    清点出的冀、幽、并、青四州仓廪与田亩册籍结果更是令人心惊。号称中原腹地、富庶之乡的河北四州,经年战乱,民生凋敝至极,府库空虚,仓廪见底,比历经羌乱的凉州还穷,更别说相对安稳的关中、益州了。

    “那些士人对近在咫尺的袁绍横征暴敛,无动于衷,却口口声声谴责我行暴政。”嬴政冷哼一声。

    很快,一道道政令从临时行辕发出。

    精简整编降军。除择其十分之一勇健精锐,打散编入关中军中外,其余青壮,一律遣返还乡,重操耒耜,恢复生产。以军功授田。此战中立功将士,按功劳大小,分赐河北诸州田地,优先分给愿举家迁来垦殖者。

    安置流民,分发田地。粮种、农具,可向官府赊借,待秋收农闲,再行服役折算钱粮归还官府。免除冀、幽、并、青四州两年税赋……

    108都觉得惊奇,围着正在返回洛阳沿途暂时歇脚的院子柳树下读书的嬴政飞来飞去:【哇,我家陛下会轻徭薄赋了】

    嬴政按住它,翻过手中书页,这依然是一卷史书,是蔡邕新编撰的《汉书》。

    “我就不能爱民如子了?”嬴政屈指敲了敲108,语气平淡。

    汉以“仁政”得天下,秦又以“暴政”失天下,史书昭昭。既然证明了仁政有用,那他自然也能用,不过手段罢了。

    回到洛阳,已是第二年春暖花开时节。大军凯旋,本应入朝觐见天子,但嬴政连踏入皇宫的意思都无。他只召集了麾下核心文武于司隶校尉府,平静地宣布了一个决定。

    “该称王了。”

    厅内瞬间一片死寂。事到如今,谁都清楚主公的最终志向绝不止于权臣,但这一步来得如此直接,还是让众人一时失语。按照惯例,不是该先“辞让”几次,加九锡,封公,然后迫不得已再进位吗?

    郭嘉最先反应过来,出列拱手,试图以谋士的本分稍作规劝:“主公功高盖世,然……是否可先晋位为公?昔高祖有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骤然称王,恐惹天下非议……”

    他的话在嬴政平静无波、却带着无形压力的目光注视下,渐渐低了下去,最终消失。郭嘉很识趣地耸耸肩,话锋一转:“当然,以主公不世之功,封王拜相,实至名归。方才之言,不过是身为谋士的本职罢了,主公勿怪。”

    他本就不是汉室忠臣,提醒一句是职责,主公不听,他也乐见其成。反正最后都是要走到那一步的,早一步晚一步,区别不大。

    曹操心中念头急转,见嬴政心意已决,便试探着开口问道:“主公既欲称王,当以何地为国,以何为号?”

    按照曹操对自家主公的了解,他总觉得自家主公会憋个大的。要是真的如他所想,那他们该愁的就不仅仅是主公称王的天下舆论了。

    嬴政的回答言简意赅,没有任何犹豫,也打破了曹操的侥幸。

    “孤以关中基业起家,据秦之故地,自然该称——秦王。”

    作者有话说:

    108:我家公子会插秧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