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接185章(16):卤煮+豌豆黄+驴打滚+冰糖葫芦(2/2)

    虽然是外带,但是春晓没有在外面耽搁。

    当天早上他们吃的炸酱面,经典的传统小吃,面条劲道爽滑,炸酱醇厚。

    文馨今天吃饭还挺快的。

    但是他们在城区的中间,所到之处都是繁华。

    一串三颗。

    带着孩子,当天吃完饭他们也就是在这附近散步罢了。

    但是面对她和文馨的时候,却永远都是笑盈盈而且活力满满的模样。

    但是下水味道重,不好处理。

    时春晓擦到一半,猛地停了下来。

    人脱离了平常的环境,而且要做的决策很多。

    吃完一个,才把这拿给春晓。

    然后给她讲述1949年在这里发生的典礼。

    不远处是四合院,时春晓在外面也看到四角高高的飞檐。

    她也总想尝尝什么味道。

    “姑姑,你吃。”

    时春晓就这么看到祝冬聆把最后一颗草莓,路过了她吃过的地方,然后送到了嘴巴里。

    也可以脱平常的环境来磨合。

    文馨只是咯咯咯地笑。

    于是,一时间,时春晓给文馨擦,祝冬聆给时春晓擦。

    草莓味的还有一颗。

    拿着纸巾给她擦。

    “你也沾到了,我给你擦擦。”

    但是在时春晓和文馨面前,祝冬聆一句不开心的话也没说。

    那么多吃的,文馨一直看着糖葫芦。

    几个人回了酒店。

    祝冬聆倒是没多想,春晓给的,就吃了。

    加多多的料,可以把这味道给掩盖过去。

    尤其是祝冬聆把春晓举起来,让她坐在他的肩膀上,可以看到前方的升旗仪式的时候,时春晓明白,此生最大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这些事情让她来做,她可做不来。

    不多时,就把碗里的东西都给吃完了。

    这才慢慢转头看向祝冬聆。

    三个人坐下来。

    他们回去的早,第二天还要早起去看日出。

    咔擦一声,再把里面的草莓给吃了。

    就看这孩子的脸上表情很多样,很有趣。

    想来祝冬聆虽然请假了,但是有些工作是离不开他的。

    享受姑姑给她服务。

    时春晓顺手把这串给祝冬聆递了过去。

    一口没办法吃一个,所以把这糖衣给咬破了的。

    这算不算,间接接吻呢?

    所以他只能在半夜的时候来处理了。

    看祝冬聆给文馨讲述阅兵仪式,带着她把国歌唱了。

    外面还有个客厅餐厅,一位的。

    时春晓把第二个吃了,甜滋滋的。

    应该不会踩雷,东西春晓都是看到了的。

    棠葫芦有点冰。

    糖葫芦嘛,总是要往签的那一面推出来才可以吃到的。

    靠近些,这样的日子,是她想象中的日子。

    刚刚看馨馨这么顺手就把吃的给了她,春晓也是没多想。

    “你尝尝。”

    不然给文馨穿上,这人生照片不就有了吗?

    这时候就显示出套房的好处来了。

    那一瞬间,她有一丝丝的自责。

    时春晓本以为她会挑山楂的呢,但是这孩子拿了草莓的。

    一会被冰到了,一会吧甜到了。

    春晓和祝冬聆把吃的都在桌子上摆放好。

    祝冬聆的爱,润物细无声。

    真好啊!

    卤煮最早是穷人的吃食。

    买了东西很快就回来了,现在也还是热气腾腾的状态。

    周围一位奶奶走过去,看到这温馨的一幕,都忍不住调侃:“嗷哟,这一家三口,关系真好。”

    这时候才可以真的见到这个人的人品。

    只是祝冬聆接过去了,时春晓才想起来。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晚上我加油看看是不是还有一更

    经典口味成为经典是有原因的。

    “姑姑,我吃完啦!”

    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睡了多久。

    “看看你,吃地像个小花猫似的,嘴巴边上沾上了都不知道。”

    早上祝冬聆也陪着他们来了。

    “不用,大家都出来了,决定吃什么就得投票了,现在我一家之言,多好。”

    一家三口。

    来京市的一趟,让她有一种强烈的时光匆匆不等人的感觉。

    春晓觉得有这样的一个旅游搭子,实在是人生幸事。

    但是对于长大了的她来说,属于五岁的她的快乐,哪怕在二十年后得到,似乎也没那么快乐了。

    春晓看她吃,她的嘴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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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着灯笼的照片,怎么看怎么有氛围。

    咸了的时候再吃个豌豆黄,甜味倒是不错。

    文馨吃了一颗,时春晓吃了一颗。

    也许回去后,也可以考虑一下,在祝冬聆现在住的小区那,租一套属于她和文馨的房子。

    但是白云过隙,富贵一场过眼烟云罢了!

    为了不化,春晓也从冰箱里拿了冰块出来镇着的。

    啊,不是,这不是馨馨。

    小时候,时春晓总看电视剧里的人吃冰糖葫芦,总是很喜欢的样子。

    就这样吧,让这样的日子再慢些,再慢些。

    难怪总说谈一场恋爱,要去旅行。

    春晓看着在前面给文馨拍照片的祝冬聆。

    凌晨春晓醒过来,路过祝冬聆的房间,看到那房间透出来的光亮,还有键盘敲打的声音。

    吃完的时候,时春晓才发现文馨的嘴角上沾上了酱料。

    只怕是累。

    再说在这里面加点粉条烧饼啥的,就可果腹了。

    咸淡滋味皆宜。

    猪肉太贵,只有下水,因为有味道,便宜卖。

    没办法,这草莓的看起来是好看。

    小小年纪,就是颜控了。

    有些快乐,须得合时宜。

    两个房间。

    好吃的。

    她突地把头埋了下来,脸像被火掠过一样。

    时春晓只恨现在不是夏天,不能穿汉服。

    时春晓埋头吃驴打滚,她的心情也像这糕点一样,黏糊糊的。

    就像一个父亲一样,祝冬聆的所作所为让时春晓觉得,她理想中的家的样子,也不过如此了。

    心里一阵熨帖。

    但是有点腻了。

    “先吃饭,晚点吃。”

    时春晓吃了一口碗里的东西,猪肠有较劲,把卤汁浸泡透了。

    祝冬聆也给她擦着呢!

    物是人非。

    就看对面的文馨,现在吃山楂的,也很是吃得很开心。

    时春晓就看她吃东西的时候时不时地瞟一眼放在边上的糖葫芦。

    说完她快速挑了个糖葫芦吃。

    就像是用脸的表情表演了一个默剧似的。

    在一片有历史积淀的土地上,总觉得这里的一切过于厚重。

    昨天晚上给文馨拍了不少好看的照片。

    感情,无非是两个不同的人,要么变成相似的人,要么变成想补的人。

    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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