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见钟情(1/2)

    第28章 一见钟情

    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

    布料摩挲。

    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倾身向另一道影子。

    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

    黑夜中,呼吸声都格外清晰。

    池漪闭上眼睛,眼睫颤动。

    沉香气息越来越近,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

    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

    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或许他错过了亲吻。

    终于,额上轻微一沉。

    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温暖干燥,一触即分。

    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

    “乖孩子。”

    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

    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

    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

    ……

    阴阴洒洒一周后,城市出梅入伏,天气晴热,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

    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城市角落,一家名为「dionys」酒吧迎来了开业。

    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

    他时不时驻足,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

    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

    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

    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

    不知不觉,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

    天色将晚,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

    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早已废弃多年。

    空调外机嗡嗡作响,冷风暖风混在一起。

    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

    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程启琮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

    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手肘支着栏杆,姿态放松随意。右手拎着瓶啤酒,时不时喝一口。

    晚风吹乱他的头发。

    他没看见程启琮,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

    晚霞确实好看。

    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长袖t恤,或许原本是白色。

    风吹衣服鼓振,勾勒出清瘦的身形。瘦下去的地方愈暗,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

    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颓靡又漂亮,让人移不开眼。

    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镜头上抬,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

    “咔嚓。”

    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那人微微偏头,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

    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立刻放下相机。

    “对不……”

    隔着一条小巷,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

    他竟连问都没问,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

    程启琮呆立原地。

    眼见着人消失,程启琮才回过神来,快步跑着追上去。

    这里的巷子像迷宫一样窄。

    程启琮曲折前行,在这一刻体会了爱丽丝追兔子的心情。总算穿过桃花源入口的小道,又突然一头扎进了宽畅的街巷。

    周遭骤然开阔,人声鼎沸起来。

    鲜花从巷子的一端烧到另一端,像晚霞一样灼灼簇拥。

    空气中满溢着浮动的芬芳。

    “谢谢老板,开业大吉!”

    “谢谢~”

    这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

    门口,有个年轻的服务生正在给来打卡的客人分发玫瑰,朱丽叶、厄瓜多尔、奥斯汀……品种繁多,令人目不暇接。

    现在正发放的这部分玫瑰,皆是色调清艳。

    于是人人手上都有一支浅白淡绯的云霞。

    程启琮抬起头,看见酒吧木制门牌上的花体字。

    「dionys」。

    酒神。

    程启琮视线落下,恰好望见那个白衣的身影走进酒吧大门。

    他下意识要抬脚跟着追进去。

    保安拦了拦,提醒道:

    “先生,本店过半个小时才营业。您可以提前预约一下。”

    程启琮便回到小巷子里,坐在那人驻足过的楼梯上,等待着排号。

    黑暗中,程启琮放大相机里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实在是太有故事感。

    旁人看着他,就会忍不住思索他为何独自喝酒,忍不住想象他当时站在那里,眼里看见的晚霞是什么样子。

    现在已经夜色浓郁,可唯有小屏幕上残留着这场如烧晚霞。

    程启琮端详照片太久,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

    仿佛楼梯之上,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恒久地凝望晚霞。

    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仿佛已经是熟人了。

    因此等待并不难熬。

    ……

    三小时后,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酒吧。

    一进门,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

    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

    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

    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尤其是侧身时,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晃得人眼晕。

    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衬得肤色莹白如玉。

    他的胸牌上写着“主调酒师”。

    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有些遗憾。

    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

    “您好,这是本店酒单。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

    程启琮坐在吧台前,眼睛追着主调酒师,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

    他鬼使神差地问:

    “我要一杯……jack rose。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

    服务盛愣了愣,俯身去问。

    主调酒师应下,随后和副调酒师调换了个位置,走到程启琮面前,预备调酒。

    射灯柔和的光洒在他脸上。

    他没有看程启琮,程启琮却在看他。

    照片终归只有定格的一瞬间,是时间的亿万帧之一。

    他们在晚霞时又隔着一条街,两折楼梯,不知间距多少亿万帧。

    无人能凭借亿万分之一去熟悉整体。

    此时此刻,程启琮坐在他面前,那种相熟之感又偷偷溜走。

    眼前的人是流动的,鲜活的,与看晚霞的身影有了些不同,仅在光外的暗处残存傍晚熟悉的影子。

    程启琮想,原来他只是熟悉他的亿万帧之一。

    但这不要紧。

    当一帧画面拓展为漫长的影片,一页纸增为一本厚厚的书,反而更让程启琮有探究的兴趣。

    这位主调酒师,长得极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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