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2)

    

    &esp;&esp;可能是水流太急,撞到头了,顾笛显头上的纱布半个月前才拆。

    &esp;&esp;也正是因为撞到了头,顾笛显很愉快地宣布,他失忆了,所以需要暂时住在渔民家一段时间,等想起了以前的事再离开。

    &esp;&esp;第36章

    &esp;&esp;救顾笛显上岸的是名老渔夫, 其实平日他是不往那片水域去的,那片水域水流湍急,地势复杂,很容易翻船, 离家又远, 老渔夫一把年纪了, 本来也不想冒这个险。

    &esp;&esp;可眼见天气越来越冷, 家里又添了丁, 过冬的炭火与棉衣还没有着落, 柴米油盐又处处花钱,老渔夫心一狠,硬着头皮去了。

    &esp;&esp;没想到鱼还是没打着,倒是捞了三个人回来。

    &esp;&esp;其实捞了四个, 有一个他刚捞上船,就发现已经没气了,他就没带回家去。

    &esp;&esp;其中两个醒来后说回去后让家人备上谢礼, 接着就离开了。

    &esp;&esp;老渔夫救人也不是为了谢礼, 也没将此事放心上。

    &esp;&esp;唯有一个撞到了头, 一直留在他家修养,说是只记得自己姓崔, 其他都不记得了, 也是可怜。

    &esp;&esp;老渔夫把那三人捞上来时,瞧那崔姓公子打扮很是不一般,虽然形容与另外两人一样, 也很是狼狈, 但那般柔软细腻的布料子,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 他猜测崔公子怕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

    &esp;&esp;想着结个善缘,老渔夫便劝对方安心留下来养病,虽说条件不是很好,但总好过四处漂泊。

    &esp;&esp;他们家虽住的远,碎金河那块闹了大半个月,他们也不是没听说,但都没想到找的人就是他救上来的崔公子,毕竟他救上来的人不止是崔公子一人,死了的也不是没有。

    &esp;&esp;……

    &esp;&esp;顾笛显也就是渔夫一家口中的崔公子。

    &esp;&esp;做戏要做全套,既然失忆了,名字自然也是记不得的,而且他那么爱崔慈,记忆最深刻的当然是崔字了,很合理。

    &esp;&esp;所以他现在叫崔远,胡诌的,反正只是暂时这么叫。

    &esp;&esp;离落水那日过了一个月,他身上最严重的伤也养的差不多了,也该打算离开了,这里离京城还是太近,不太安全。

    &esp;&esp;好在救他上来的人,是个实诚人,当时他身上换下来的东西与衣物一个没动,所以他藏在衣袍中的银票与多份身份证都完好无缺。

    &esp;&esp;但要离开,必须要银子,再加上渔夫一家细心照顾了他一个月,他也应该答谢人家,虚的就别说了,得来点实际的。

    &esp;&esp;但在这儿银票花用不出去,必须得去钱庄兑换了,不然就和支票没什么区别,毕竟你在外面买菜坐车,也不能用支票啊。

    &esp;&esp;等到要用钱,顾笛显才意识到自己失算了,要用银票兑钱,他就必须回京城一趟,因为小村庄不可能有大钱庄啊。

    &esp;&esp;想当初他还特意选了一家最有名气规模最大的钱庄呢……

    &esp;&esp;事实证明并没有什么用。

    &esp;&esp;没办法,顾笛显把脸遮的严严实实的,坐着牛车进了城。

    &esp;&esp;一进城,顾笛显大松了口气,城内安安静静,什么事都没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过于谨慎了,没准崔慈早把他忘到九霄云外了。

    &esp;&esp;他先是去钱庄兑了两百两,一百两当谢礼给了老渔夫一家,另一百两放身上备用。

    &esp;&esp;病好了,他不打算回渔夫的家了,先是去买了几身衣裳,又在客栈订了一间房,因为瞧着城内太平无事,且明日才有船离开,所以他决定在城内住上一晚。。

    &esp;&esp;一天下来,他四处乱逛,并没有遇到什么人突然上来说认识什么的,所以这一天过的很是舒心。

    &esp;&esp;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作女装打扮的缘故。

    &esp;&esp;没错,为了以防万一,谨慎的他一脱离老渔夫一家人的视线,就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穿着女装不说,还戴了帷帽。

    &esp;&esp;哪怕不看他的脸,也知他是个女人。

    &esp;&esp;虽然他的骨架较女人终究是要宽大些,尤其是肩膀那儿,夏天的话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但冬天不一样,穿着一层又一层,裹得厚厚的,除非有透视眼,不然谁也不知道女装下是个男人。

    &esp;&esp;顾笛显私底下还练习了一下夹子音,憋着气说话,声音听起来确实分辨不出男女,刻意放柔,那就是女音了。

    &esp;&esp;现在他叫翠翠。

    &esp;&esp;他可真是个小天才啊。

    &esp;&esp;老渔夫家最常吃的是鱼与豆饭,顾笛显早吃腻了,但作为一个被收留的人来说,也不好挑挑拣拣,更何况人家已经把最好的留给他了,挑剔未免显得不识好歹,所以一到客栈,他就叫了一大桌吃的,大吃了一顿。

    &esp;&esp;以前他只喜欢吃辣,对什么清蒸红烧什么的,都不太感冒,带甜味的菜更是视为异端,可现在尝起来觉得也还好,挺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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