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高级法院二审【四千字大章】(3/3)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麻烦审判长,将一审时,原告方所呈上的监控视频,定格在案发当晚,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二十三秒!”

    张浩开口,这些事他早已铭记于心。

    闻言。

    得到石山准许后,书记员开始将一审法庭给的视频进行回调。

    不多时,对方所说的时间点便调出!

    这是死者被段飞鹏殴打的时候!

    现场满是打斗痕迹,垃圾桶东倒西歪。

    “麻烦书记员对倒在地上的垃圾桶进行放大!”

    张浩开口说了一句。

    书记员按照其话将其放大。

    这垃圾桶是店主私人购买的,不然那地方连垃圾车都进不去,也没什么居民,城市管理人员不可能在这放个垃圾桶。

    只不过外貌相似罢了。

    但

    “各位注意,垃圾桶上是有警示标语的!”

    张浩忽的指着其中一点开口道。

    众人闻声看去。

    却见,垃圾桶表面上,赫然贴着一张黑白分明的纸张。

    尽管被脏水所浸泡,且监控像素模糊,却依旧能看清上面的字迹。

    这些字是

    【禁止他人触碰!!!】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民法典》第 207条及物权理论,所有权的放弃需满足主观上明确抛弃意图且客观上脱离对物的控制。”

    “很明显,禁止他人触摸,让这桶内的物品所有权并未转移。”

    “并且,垃圾桶的位置位于面包店后厨后门!”

    “从地点,以及标语来看,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依旧属于面包店!”

    张浩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

    最终,他才撂下定论。

    “所以,2004年,12月6日晚上七点半。”

    “从法例上来看,死者侵犯了面包店的利益,对其进行了如偷窃一类的行为。”

    “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后续被审人与死者的矛盾,最终导致死亡。”

    “被审人在第一案发现场,并无故意伤人意图,应当改为意外致人死亡”

    面包店,甚至是一些大型餐饮店的私人垃圾桶都会贴上这种标语。

    原因便是因为撇清责任。

    因捡垃圾而吃坏肚子的,无法对这些店进行索赔。

    只要所有权并未转移。

    那在法例上,这些垃圾并不算垃圾,依旧属于私人物品。

    张浩是想利用这一点,将第一死者的死亡原因,从故意杀人改为意外致死。

    确实可以。

    甚至说,若是抹除掉故意杀人杜泽或许能改成死缓!

    但

    吃相有点难看了。

    霎时间。

    整个高级法院庭审现场沉默下去,难以言喻的气氛在众人心头弥漫。

    很安静,静的可怕。

    直到。

    石山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意。

    他扭头,冷冷看向原告方。

    “原告方,对被告以上陈述,你是否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是法官。

    是公立的法官,尽管生气,但也要克制住,否则在法例上便是不公平。

    徐良就不用了。

    “有。”

    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随即,徐良冷冷看着张浩,他气极反笑,深吸一口气,厉声询问道:

    “被告方,我想对您问几个问题。”

    话毕。

    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徐良脸色一变,沉声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是偷窃!?”

    徐良死死盯着张浩的双眸。

    声音无比响亮,在所有人耳旁炸响。

    “请正面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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