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页(1/1)

    



    他顺着方才男修走过的楼梯就跟着他上了楼,瞅见后者走进了走廊最尽头的天字一号房。



    那是这家客栈最贵的一间上房了。



    从他的穿着打扮也看得出,虽说在方才的打斗中弄得乱七八糟,但材质都是好料子,价值不菲。



    这么个人能干得出当街侮辱女修的事?



    即墨繁看着那扇紧闭的门扉,眸光微沉。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他认识。



    黎歌越没认出来,是因为他不管是发型还是肤色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即墨繁却认出了他随身的那把没有放剑的剑鞘。



    通体乌黑,光照上去都几乎不反光,是乌神剑的剑鞘,因那把剑的剑柄上镶嵌了三足金乌的妖丹而得名。



    这把剑本属于正道修士盛昔,曾经朝暝殿的首席大弟子,也是三年前在问道大会上问鼎天榜第二,如今应当死于突破新境界的雷劫的那个人。



    盛昔当年的丧仪办得相当隆重,以至于即墨繁也完全不敢想象,自己居然会在魔界看到这么一个与他长相相似,身上还带着他的佩剑剑鞘的人。



    要知道当年盛昔的丧仪就是没有遗骸,朝暝殿只将他的乌神剑封进了棺椁。



    对外的说法是他的肉身在雷劫下尸骨无存。



    当时即墨繁还觉得奇怪,心说朝暝殿还真是宠爱他们这位首席大弟子。



    一般的衣冠冢扎个纸人放进去也就罢了,奢侈一点的可能会请炼器师制一个形貌相同的傀儡代替死者。



    宗门弟子若死亡,随身的兵器照理来说宗门是要回收的。



    云沧剑宗葬器冢就是如此由来。



    不过现在,倘若眼前的人真是盛昔本人,那从前的疑惑倒是有了解法。



    因为盛昔根本没死,他的武器尚是有主状态,自然没法被旁人收纳。



    不过盛昔又是怎么从正道魁首忽然变成一介魔修的?



    从方才与那女修的打斗看来,他的实力应当在元婴中期,是实打实的魔气。



    倒是和几年前即墨繁同他在擂台上相遇时的水平相比不增反降了。



    不过一年前他还是正道中响当当的人物,倘若是用一年时间修复自己受损的实力到如今地步,那也已经算是十分厉害了。



    盛昔比即墨繁年长几岁,如今也只二十有六,倘若他没出这桩意外,下一届问道大会的魁首本应非他莫属。



    可现在即墨繁却遇到了在与其他魔修打斗的过程中被抓了个狼狈也不怎么还手的他。



    是了,方才他虽然嘴上一直在粗野的争辩,实际手里始终是只守不攻的。



    放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做贼心虚,但放在盛昔身上就显得不太正常。



    这人最是仗着自己的实力就看不起所有人了,要说起来在这一点上他和黎歌越倒是同一类人。



    不过他不会跟黎歌越一样胡搅蛮缠,理亏的时候是会老老实实认错的。



    相应的,得理的时候也会丝毫不饶人,不把人反坑下来一层皮决不罢休。



    即墨繁在问道大会打了那么多场,盛昔是唯一一个赢了之后自顾自嘲讽了一长串的。



    不然也不至于让即墨繁耿耿于怀没能再跟他打一架。



    “大师兄。”



    黎歌越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即墨繁从自己的思绪里回鸾,轻飘飘睨了他一眼。



    “叫我什么?”



    即墨繁和黎歌越是师兄弟,和越歌可没有关系。



    “即墨繁。”黎歌越实在不习惯对大师兄直呼其名,这一路都基本避免叫他。



    好不容易找到了个无人的角落想好好纾解一下郁闷的情绪,结果又被即墨繁给瞪了。



    黎歌越眼尾都耷拉了。



    但最后也没发作,只是老实巴交往他手里递了块客栈自己的令牌,“我已经办好入住了,我们三个人一人一间。”



    “另外,我还跟掌柜打听了一下,关于刚才在街上起争执的两个人。”黎歌越顺势又说起了其他事,“女修是红街有名的花魁染蔻,但也是著名的卖艺不卖身,所有妄图染指的人,轻则打一顿丢出去,重则断手断脚掉脑袋。”



    “男修是主城佣兵工会榜上有名的佣兵,大家都叫他小乌。出手的任务必是四星难度以上,且次次超高质量完成,不到一年就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兵一路打到常驻排行榜前十。”



    小乌,这是干脆借乌神剑的名字当了假名吧。



    不过即墨繁也觉得奇怪,黎歌越是因为黎字不能暴露这才捏造假名,那盛昔又是因为什么?



    这会显然不是问话的时机,即墨繁没有在楼道里久留,而是快速带着黎歌越转身离去,进了他们自己的房间。



    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在脚步声渐远时偷偷拉开了一条细缝。



    漆黑的双眸自缝隙里偷偷窥伺着隐没在楼梯上的那一抹浅青色的衣角。



    一夜无话。



    只吃花瓣喝露水



    次日即墨繁是被苗淼叫出门的。



    这小子昨天进了主城就跑出去玩了,好像半夜才回来,睡了两个时辰就又兴奋地爬了起来,拉着即墨繁和黎歌越一起去尝尝主城的特色小吃。



    魔修与正道修士一样,在金丹期之后就可以选择辟谷。



    但魔修是重欲的修行,总有人克服不住口腹之欲,因此各地的食肆酒家都做得风生水起。



    即墨繁对此兴趣缺缺。



    他最近虽然破戒不坚持辟谷了,但也不是什么都往嘴里送的。



    不知名的妖兽被砍碎成肉块,肥瘦相间的穿在新鲜的树枝上,于火中翻滚炙烤,味道刺鼻的香辛料不要钱一样撒了一层又一层,直到油脂被逼出,整串肉变得油腻发亮,就算是火候到了。



    一大把肉串被大马金刀的堆在盘里,散发出呛人的香味。



    黎歌越也不是很适应魔界的饮食,看着这些东西只是拿起来闻了闻就放了下去。



    “越大哥,这个可好吃了!你试试!”苗淼小嘴塞得跟仓鼠一样,还能顾得及说话。



    黎歌越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这个肉质太差了,火候也掌握得不好,调味料那么重,一看就是为了遮掩食材本身的劣势。”



    他声音不大,淹没在现场食客的高谈阔论里,没有叫店家听见。



    不然肯定又得是一桩官司。



    苗淼对此丝毫没有觉得奇怪,黎歌越这段时间以来的人设一直贯彻了一个刁蛮挑剔的小少爷形象,会说出这种话一点都不违和。



    哪怕这种东西就是魔界最常见的饮食。



    即墨繁不动就更好理解了,正道修士都讲究一个仙风道骨嘛,每天都装模作样的,只吃花瓣喝露水,怎么看得上他们这种“下等美味”。



    苗淼一点也不在乎他们俩的态度,自己一个人包圆了整盘烤肉。



    他精力旺盛得要命,吃了饭还想拉他们去其他地方逛逛看看。



    黎歌越其实已经烦了,但即墨繁还不想回去。



    没办法,黎歌越只能压着性子陪着。



    谁让这是自己的大师兄呢。



    即墨繁是想实实在在走一走转一转,摸清这座主城里的建筑布置。



    他想借生辰会的由头混进魔宫,但混进去之后要怎么做还没有半点头绪,而且进去肯定就不好再出来。



    他还不想把自己栽在这里,得提前给自己想好退路才行。



    一年一度的魔尊生辰会前夕,主城每条街道都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街道上头张灯结彩,看着跟过年一样。



    魔界的布局非常有中央集权制的特征,所有大小城镇都围绕主城星罗棋布。



    主城当中也分为内城与外城,魔尊所在的魔宫,就位于内城的最中央。



    那地方他们暂时进不去,只有生辰会当天入内献礼时才能短暂待上一小会。



    就这么绕了一天,即墨繁也大致摸清了整座主城的守卫配置。



    魔尊对自己手下的魔界基本是放养处理,只要不去修仙界那边搞七搞八,在魔界里面杀人放火都随便闹腾。



    主城的防守基本可以说是没有,顶多是城门处有几个盘查身份的守卫。



    毕竟魔尊的实力摆在那里,没几个魔修不要命敢擅闯进来撒野。



    据说上次主城发生大乱已经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了,现任魔尊挑战了前任魔尊,就这么一人一刀从城门一路杀进魔宫,踩着满地鲜血走上了魔尊之位。



    比起修仙界点到即止的问道大会简直太文明了。



    守卫基本只集中在魔宫里面,魔尊手下也有几个得力的魔将,平常可能会各处镇压一下想翻天的魔修,到生辰会时则大部分都会回来,如今应该就待在内城范围内。



    不过只要熬过生辰会这几天,过后他们就会陆续前往别处了。



    主城有一个魔尊在就完全足够威慑四方。



    魔尊的生辰会在当夜子时便拉开了序幕。



    锣鼓与管乐从街道尽头鸣响,明亮的烛火一盏盏陆续被点亮,身着华丽服饰的魔修一边欢歌劲舞,一边向魔宫的方向前进。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