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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芒开始伸手解皮带,语气却依旧冷静:“行,让我看看,你能有多变态。”



    “你有病吧?”程厉恨不得拿脑袋撞墙,“这种时候你跟我比谁更不要脸?”



    “要脸干嘛,”余芒一字一句地说,“我要你。”



    俩人就这么僵持了好久,最后是程厉顶不住了,他的腿有些发软,绷得铁板一块似的脊背也塌了下去,往后退了几步,重新坐回到床上,像一个败兵。



    “我不跑了。”程厉的嗓子锈住了似的,用力清了清,依然发哑,“你想知道的那些事儿,我都一五一十告诉你。”



    余芒走到程厉面前,单膝跪下,轻轻抓起对方的手,亲了上去。像一只无法通晓人类语言的小兽,只能靠舌头和牙齿,努力宣告自己的无害。



    湿漉漉的触感钻进毛孔,顺着血液,回流到程厉心里,让他想好好哭一场。



    “厉子,短信的事,是我的错,我设计了你。”余芒小声说,“我怕直接问,你绕来绕去的,不肯说实话。”



    “可你瞒着我的事儿,跟我瞒着你的一样多。”程厉吸了吸鼻子,差点把眼泪顶了出来,他使劲眨巴了一下眼睛,平静地说,“你早就知道孙大伟是我杀的,不是吗?”



    这个名字瞬间把俩人带回到七年前的老厂房外。那日大雨滂沱,世事皆浸在白茫茫的混沌中。



    他们一个不到十四岁,一个十七岁,谁都看不清前路。



    余芒抚摸着那双手上的茧子,他想,只要自己好好对程厉,这些坚硬的皮总会慢慢变软、变薄、最后完好如初。



    “你那天是想送我?”余芒仰起头,看着程厉的眼睛。



    “嗯,我想你这一走,注定鹏程万里,以后,兴许就再也瞅不见你了。可我没想到,孙大伟早就在一棵大树底下守着了。我认识他,也见过他喝多了在你家楼下跟你动手。我不明白他为啥来,但他肯定没憋好屁。”



    “我凑上去装傻问路。他叫我滚蛋,我不滚,他激恼起来,一脚给我踹趴下了。我也急眼了,跟他打起来。直到孙大伟掏出刀,我才意识到,他不光想拦住你,还寻思下黑手。”程厉的尾音不受控地轻微发颤。



    后面的事,不用程厉细说,余芒也能猜出来。可他当时拿到行李,一门心思就想往火车站方向跑,耳朵里都是雨声和苞米地拔节的脆响,竟丝毫没察觉脚下的生路是怎么长出来的。



    余芒忍着一股股冲上喉头的酸意:“当时吓坏了吧。”



    “一开始还不怕,但见着血就慌了,一个人怎么会有那么多血啊”



    余芒在梦里做过一模一样的事,他也看见了孙大伟的血,那股腥锈味始终泛在嘴里,像含了块生铁皮。



    “可事情已经到了这步,开弓没有回头箭。我知道你怕惊动孙大伟,放着学生贷款不敢申请,倒豁出去把一条胳膊给人家踹断了换学费。李建业那个老瘪犊子,收了齐磊他妈的礼,差点叫你白伤一场。这些你都挺过来了,都到这时候了,马上就要坐上火车远走高飞了,凭什么叫那个酒里泡糟了的老王八蛋拖累你?凭什么?!我不甘心!你就告诉我凭什么!!!”



    程厉有些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没人能告诉他这一切到底“凭什么”。程厉便只能根据自己有限人生经验创造答案。



    他守在孙大伟的尸体旁,一边怕,一边等,直到看见余芒从远处的断墙冒出来,大步朝北边的苞米地跑去。



    程厉在心里跟他道别,跑啊,鱼儿,跑啊!再没有谁能祸害你了。



    程厉算准时间,等余芒的那班列车启程后才去自首。杀人动机就像媒体多年后对那段特殊时期的总结:千禧年初,东北地区正值国企改革后期,社会流动性增强,治安案件较多,醉酒斗殴高发。



    余芒攥着程厉的手,身体微微发抖。原来,在那些晦暗压抑的日子里,竟还有个人在默默不甘心着他的不甘心,为他的境遇牵肠挂肚,甚至不惜以身犯险。



    程厉缓了一会儿,继续坦白交代:



    “其实,你来快递站那天,我一进食堂就瞅见你了,真的,差点眼前一黑厥过去。你倒好,吃完就颠儿了。”程厉无力地笑笑,“我脑子一热,想着怎么也得跟你说上句话,就追上去,把你撞了。现在想想,我也真够混的,万一真把你撞出个好歹来可咋办?”



    余芒想,原来那天驾驶着三轮车冲向自己的快递员,竟如此百结愁肠,孤注一掷。



    “你给我留了电话,我高兴疯了,真的。明知道你啥都不缺,可我还是想给你买件羽绒服。上学那会儿,连续两个冬天,你都是那两三件棉服倒着穿。我当时就发誓,等以后自己挣了钱,就给你买件特高档的羽绒服,还得是蓝色的,因为你穿蓝色最好看。”



    泪水从余芒的眼角接连滴落,掉在俩人的手上,滚烫。



    “平安夜那晚,我跟你说,我没惦记那些不该惦记的,这不是瞎话。鱼儿,”程厉的手被余芒攥着,他只好拿肩膀蹭了蹭眼睛,“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只是想送你件衣服,跟你吃顿饭,再说上几句话。只是后来很多事情,越跑越偏,完全脱离了本来的轨道。”



    救糖豆儿、硬刚李大秃子,平安夜,联欢会余芒想,他俩竟然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情。



    “如果没有赵一,咱俩兴许能像之前计划的那样儿,把房子装修装修,住进来,过上哪怕几天的好日子。”提起赵一,程厉忍不住自嘲,“校里校外跟了你那么长时间,正主儿一点儿没察觉,倒叫姓赵的一眼给认出来了,憋屈。”



    坦白完毕,程厉像是刚从老虎凳上下来,一身的汗。



    半晌。



    “厉子。”余芒喊他。



    程厉没吭声,耐心迎接余芒出于道德或礼貌的感谢。



    “在全市作文比赛中拿了第一名的程厉同学;在升旗仪式上大骂李建业卑鄙无耻的程厉同学。”



    程厉的心口骤然发胀,怀疑听觉上出了大毛病。



    “被全校通报批评,初三四班的程厉同学。”余芒抬起胳膊,用湿乎乎的手抚摸程厉紧绷着的脸颊和下颌,“我虽然没察觉到你跟踪过我”



    手心渗出薄汗,程厉紧张起来,他在等那个“但是”。



    “但是七年前,”余芒指着自己的左胸口说,“你就已经从主席台上冲到这儿来了。”



    人世间的因果运行自有其规律,只不过用了太长时间,人们才听到它落地有声。



    凡事都有定期



    为了给李建业难堪,程厉整整琢磨好几个礼拜。



    齐磊不能动,要是这位太子出了啥事,第一个就要怀疑到余芒身上去。



    余芒之前去找校花借过几次笔记,男帅女美的俩人光是搁一块站着就足以滋生出各种谣言。一时间,学校里便有了余芒撬齐磊墙角的说法。



    程厉为此着实酸过一阵子,直到他看见余芒在球场上并未全力躲避齐磊的追击。再之后,那条挡在余芒面前的左胳膊就被“阿迪达斯”跺了上去。



    齐磊的力道隔山打牛,让程厉感到一阵钻心的剧痛。他恍然大悟,额头沁出冷汗。



    多幽默,穷人家的孩子出招儿,再恶劣也只敢拿自己的身体毁上一毁。



    要说这里面最不是人的,除了齐磊一家子,就是李建业。作为一校之长,他本应严苛公正,却黑白颠倒,成日吃油水吃得膀大腰圆,满脸放光。



    这样的人最怕啥呢?程厉想,怕丢脸。



    老天给了他机会,全市作文比赛第一名的荣誉让程厉站上了主席台。随后,手里的大字报迎风招展,麦克风把他挞伐李建业的音量放大了无数倍。



    李建业当场暴跳如雷,老师惊慌失措,台下学生更不用说了,放肆的口哨声和笑声叫整个操场沸腾如海。



    只是,程厉从没指望这事儿会让余芒记着,他那时对万事万物都漠不关心。



    而此刻,“程厉同学”四个字被余芒小心含在嘴里又吐出来,吃棒棒糖似的。



    他知道他,认得他,还把他记在了心里。



    云朵飘远了,屋里重新亮堂起来。



    程厉看着余芒,羞耻感和幸福感对他进行混合双打。最后,程厉实在顶不住了,往后一躺,倒在床上,并莫名其妙地蛄蛹了两下,但随后立马又坐起来了:“你在食堂认出我了才跑的?”



    “嗯,”余芒点头,“当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怕是峰哥那边搞错了。”



    程厉觉得余芒背地里下着一盘大棋:“峰哥又是哪路神仙?”



    余芒简短截说,把孙小琳、做噩梦、余蕙找出马仙儿看事儿,以及调查公司一系列事情告诉了程厉。



    程厉一直觉得余芒为了找自己,花钱托人办事肯定是跑不了,但没想到又是出马仙又是调查公司,估计恐怖分子都没他这待遇。



    “峰哥那边收了你多少?”



    “一万六。”



    程厉倒吸一口凉气:“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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